2024年,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结合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市三个“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正确方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印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找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纳入“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作为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内生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工作的全过程。深化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围绕中心工作切实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制定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三)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认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把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放在市场监管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
二、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建立健全简约高效的市场准入准营制度。推行餐饮服务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守信快批”,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流程,支持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发展壮大。推进审批服务“就近办”,将有限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调整下放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管理。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实有各类经营主体32.37万户,同比增长5.35%;其中企业7.1万户、个体工商户24.76万户,同比分别增长6.44%和5.32%。
(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稳步应用新上线的广东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平台,对我市范围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网上申办和电子证书发放。加快推进粤商通企业开办“证照联办”服务,拓展“证照联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便民服务应用场景。
(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报送通报机制。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宣贯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评议。2024年,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报送通报机制开展抽查19次,通报1次,抽查文件数113件,制发提醒敦促函19份。
(四)持续强化信用监管。稳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监管相融合,深入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全力推进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截至2024年6月30日24时,全市年报公示率为97.39%,位列全省第四。积极开展经营主体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2024年全市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5352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2383户次,为企业办理信用修复1323户。
(五)加强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指导服务,联合广州市黄埔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等机构为企业相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公益咨询服务。举办“清远海外知识产权侵权保护专题培训”,从多方面为企业解读出口海外常见的知识产权风险类型,线上线下共计1400余人参加了培训。推动4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管理规范,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支持不少于10家企业购买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为我市企业提供海外维权援助。
(六)推进大湾区市场监管领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制定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实施粤港澳大湾区统一大市场建设行动 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先行区的行动方案〉工作措施》,积极参与“湾区标准”“湾区认证”等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市共有6家企业取得“湾区认证”证书,共有6家单位参与制定“湾区标准”8项,7家单位声明使用“湾区标准”21项。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基础
(一)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制度》《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制度》,按程序制定、修订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完成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24件,予以保留的文件16件,予以废止的文件3件,予以宣布失效的文件5件。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并公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重要事项请示件事先合法性审查机制,压实部门法律论证责任。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法律风险。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法治实施成效
(一)完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推进我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共建设四星市场监管所2个,三星市场监管所6个。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和培训指导,举办市场监管领域基层稽查执法业务培训班,并累计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及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参加云课堂培训39期,参训人数8499人次。紧扣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涉企乱罚款行为专项整治。
(二)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突出食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推动5684名包保干部全覆盖督导全市5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圆满完成民生实事千人6.4批次食品监督抽检和超30万批次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创造性地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安全穿透式监管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监管系统超期未检报检动态清零;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燃气用具、文具玩具等多项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重点民生商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专项检查,依托“铁拳出稽 守护南粤”执法品牌纵深推进“铁拳”行动,严厉打击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3312宗(不含药械化案件),罚没1251.8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32宗,查处、移送案件货值2.09亿余元。
(三)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制定《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工作制度》《清远市药品检查员调派使用管理办法》,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夯实监管能力基础。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全市查办“两品一械”案件461宗,涉案货值185.19万元,罚没435.2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9宗。引导2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开展玉竹、黄精、溪黄草等具有清远特色的中药材GAP监督实施示范建设,积极推动新北江制药公司申报的司美格鲁肽注射液顺利通过注册现场核查和GMP符合性检查。全面开展清远美妆硅谷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化提升行动,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188家,全省排名第4。
(四)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场监管局适用规则和标准。联合市司法局、清新区人民法院,举办2024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议,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五)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工作措施》,落实《清远市推进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对清单事项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中,予以减轻处罚的210件,予以从轻处罚的1008件,免予(不予)处罚的328件,总占比46.68%。
五、多元化解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融合,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例评选活动、办案经验交流活动。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力度,办理7宗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调解制度,受理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案件211宗,涉案标的额1234.79万元。
(二)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应对群众行政复议诉求,认真梳理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漏洞不足,2024年被申请行政复议3宗,均予维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和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健全行政应诉机制,2024年无行政应诉案件。
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进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
(一)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突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通过现场活动、主流媒体、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普法宣传阵地,大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活动。
(二)提升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举办各类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业务能力培训班。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领导干部参与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律知识竞赛,获得优秀组织奖。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服务水平与经营主体的需求有差距。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各类经营主体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需求更加迫切,需要市场监管部门以更大力度服务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二是监管能力与监管新形势的任务要求有差距。满足现代社会快节奏生活的新经济、新业态不断涌现,逐渐成为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选择,现有监管能力和监管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尚需进一步树立,服务型执法措施还需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制约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需要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三是人员素质与行政执法规范要求有差距。市场监管业务点多、线长、面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监管需要专业技能支撑,但目前市场监管人员编制不足且面临着年龄结构老化问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加强,基层一线的人力、专业化和业务量矛盾更为突出。执法尺度和标准仍存在不统一现象,执法信息互通、执法数据共享和利用方面还需加强。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思路: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开创新局面。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建设统一大市场为目标,紧扣“百千万工程”“五大百亿”产业发展、产业有序转移等中心工作,继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二是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推进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三是持续加强关系群众利益领域的监管执法。突出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监管,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民生领域违法行为。四是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持续开展法治下基层活动,继续加强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能力。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