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24〕9号)和《关于印发〈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市监规〔2023〕3号)文件精神,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入库企业申报的通知。自2025年3月15日至4月14日,共收集到1家企业项目材料,经过初步审核,拟通过1家企业材料。现将拟通过审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4月15日至21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自动入库,不再另发通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有效身份证明和反映事项的相关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相关材料等。
联系方式: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电话:3369659。通讯地址:清远市连江路13号8楼,邮编:511500。
附件:2025年第四批拟入库企业名单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2025年第四批拟入库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