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要求,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糕点、酒类等15类食品97批次样品,其中合格95批次,不合格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
一、总体情况
饼干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24批次、酒类11批次、粮食加工品33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原料生鲜乳1批次合格。酒类1批次、糕点1批次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1.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花果山酒业2024年10月15日生产的青梅酒(配制酒),甲醇和氰化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清远市清城区横荷佳润面包加工厂2025年3月5日生产的豆沙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不合格食品处理情况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抽检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者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6期(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合格食品信息(95批次)
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6期(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食品信息(2批次)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