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违法行为,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登记事项的真实,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违法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9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的通知》(粤市监注〔2019〕395号)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清远全市企业登记实施实名验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企业类型: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除外。
(二)业务类型:企业设立、变更(备案)登记业务。
(三)验证对象:办理注册登记业务过程中需填写的所有自然人(包括:经办人、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联络员、法律文书送达接收人等)。上述自然人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件的自然人,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证件号码为身份证号。
二、实施环节
企业注册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
(一)外网申请
在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管理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广东省银政通系统在设立、变更(备案)业务的填报过程中,系统会对新填报的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自然人进行身份查验。原有自然人无需进行验证。只有通过了国家总局身份认证查验的,才允许进行业务填报和业务提交。否则,系统会弹出提醒说明并指引申请人进行身份认证。
(二)内网审核
原先业务系统通用登记流程,在审查环节需要对办理设立、变更(备案)业务企业录入完整信息,包括相关自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等)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行受限检查,其中原有自然人无需进行验证。
三、身份认证要求
(一)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相关自然人首先要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 APP进行注册和四级实名认证,开启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并选择有效期。
(二)需下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身份认证。
App的下载地址:
(三)App的使用操作。
详见附件1《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操作指南》
四、登记注册身份验证自助核查的网址
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可通过访问以下链接访问:
https://qykb.gdzwfw.gov.cn/qcdzhdj/dist/publish/register/personCheck.html
也可点击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或者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管理系统都首页中【登记注册身份查验】进入身份查验界面。
详细操作可参看附件2《广东省全程电子化系统及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身份信息查验操作手册》
五、救济渠道
救济渠道主要是指使用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业务过程中选择进行下一步操作系统提示异常或者申请人使用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无法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情况下的一种紧急处理措施。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网络延时等技术问题处理。
在使用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业务过程中选择进行下一步操作时,提示异常,异常主要包括长时间没反应、提示错误信息等情况下,且业务办理人员能够通过事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如:通过“广东省全电电子化系统”及“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身份信息查验出的全部通过的照片、打印文件等,或者提供企业涉及的相关人员登录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后设置情况截图),证明企业在设立中的所有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成员均在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上完成实名注册并且开通了办理工商业务权限以及在有效期内。基于上述情况下,办理业务过程中,在业务系统中选择未“未实名审查”,并记录本次异常原因后,按正常业务进行办理。
(二)申请人使用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无法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情况。
如发现这类问题,请申请人及时将情况向商事登记机关反映,由商事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运维管理系统将问题上报省市场监管局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操作指南》
2、《广东省全程电子化系统及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身份信息查验操作手册》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9日
附件2 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关于登记注册身份信息查验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