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4个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来源:执法监督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2-0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清远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组织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超市、餐饮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等市场的监管迅速查办一批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价格违法、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含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违反家禽经营管理规定等方面的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为引导广大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现选取4个违法典型案例,公告如下:

案例1.连山县金辉商店涉嫌销售“三无”口罩产品案

2020年1月28日,连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对位于连山县吉田镇金山路金山商贸城由蔡秋玲经营的连山县金辉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销售的口罩产品包装仅标称“FACE MASK“SURGICAL DISPOSABLE”英文标识,无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内容,上述“三无”口罩产品共计166盒8300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目前,连山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8300只“三无”口罩产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案例2.清新区山塘镇为民大药房涉嫌销售“三无”口罩产品及价格违法案

2020年1月27日,清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该区山塘镇新基街28号的“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为民大药房”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其销售的“正羽”一次性防护口罩(灭菌级)(共计87包4350只)无中文标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该店无法提供该批口罩的供货商的资质文件、检验合格证明及进货单据,且没有对该口罩进行明码标价销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等规定。目前,清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4350只“三无”口罩产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案例3.广东济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0分店涉嫌销售“三无”口罩产品、价格违法和违法销售处方药案

2020年1月28日,英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的投诉举报线索,前往英德市英城和平中路的广东济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20分店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其摆放货架上销售的30个蓝色口罩无中文标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信息;且其已销售的一款仅标示“FACE MASK”英文口罩(同样无中文标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为10个/盒),销售价达80元/盒;执法人员在现场同时发现经营者未凭处方销售“阿莫西林分散片”和“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等处方药。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等规定。目前,英德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其上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三无”口罩产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案例4.清城区吕志豪在活禽经营市场外无照从事活禽经营案

2020年1月16日,清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位于清远市清城区后岗大道由吕志豪经营的活禽蔬菜店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吕志豪在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经营蔬菜,以及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销售及屠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和《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目前,清城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上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严禁交易野生动物、哄抬物价、发布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含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违反家禽经营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如您发现违法线索,请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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