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3号消费警示:聚众推销多陷阱 老人参加须谨慎

来源:本站访问量:-发布时间:2013-09-29

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消费警示

2013年第3

          12315投诉举报中心编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聚众推销多陷阱 老人参加须谨慎

 

 近期,清远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多宗聚众推销保健(用)品欺骗老年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不法商家瞅准了老年人迫切追求健康、警惕性低、维权意识弱等特点,采取报告会、健康讲座、义诊等形式,向老年消费者聚众推销,诱骗老人高价购买所谓的保健品、治疗仪和保健器械等,夸大或虚假宣传保健治疗效果,而且不开具购物凭证或开具虚假票据,在推销活动结束后就撤场走人,消费者发现上当后,却因为找不到被申诉方而陷入维权困境。

 不法商贩主要通过以下手法诱骗老年消费者上当:

 一是在晨运时段到多老人聚集的地点进行宣传。通过派发传单、现场免费检查血压甚至是请“托”等方式向老人宣传,还经常打着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企业或公共事业单位的招牌,引发老年消费者的兴趣,骗取老人信任。

 二是推销人员热情周到,小恩小惠获取老人欢心。把感兴趣的老人聚集后,不法商家通常采用义诊(免费量血压、把脉、问病史等)、健康讲座等方式,大打亲情牌,在交谈中对老人体贴入微、关心备至,并派送礼品或现金代用卷,拉近与老人的距离。这些聚众推销的活动,往往还禁止年青消费者入场参加,而是专门抓住老年人戒心轻的心理,对老年消费者进行“洗脑”宣传,很多老人由于子女经常不在身边,难免感觉缺少一些温暖,面对商家热情体贴的亲情攻势,自然而然地放松了防范意识,一不小心就掉入了消费陷阱。

 三是夸大功效宣传,误导老人消费者。在取得老人的信任后,推销人员就会不失时机地高价推销保健(用)品,并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手法误导老年消费者,甚至把普通食品当保健品卖,还大肆宣称“包医百病”、“保证根除”、“永不复发”、“原装进口”等;同时,还推出各种“优惠政策”,以“买多送多”的承诺让人觉得“划算”,还以“厂家特批,优惠仅此一次”等绰头让人感觉机会难得,诱骗老年消费者用昂贵的价格购买一堆无用的保健(用)品,甚至是一些假冒伪劣产品。

 四是流动“作业”,推销成功就撤场。不良商家搞这类推销活动往往都是租用临时场地或借用一些固定店铺进行,有的会在影院、饭店或高档宾馆的会议室进行,时间往往只有两至三天。在开始的一、两天,都是低价售卖甚至是免费赠送一些实用商品,让老年消费者感觉到实惠,然后通过送现金卷或者是第二天来可返款的方式“吊住”消费者,而在最后一天活动中就高价进行保健(用)品的推销,由于老年消费者早已放松警惕,加上怕浪费手里拿着的“代用卷”或“返款卷”,往往就会用不菲的价格购买了这些所谓的“特效保健()品”。不法商家在售卖这些商品时,通常开具的是外地甚至是港澳公司的虚假票据,当消费者使用后感觉没有效果想退货时,推销商早已不知所踪,消费者难以有效维权。

 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必须要谨慎参加在酒店、影院或其它场地举行的非正规义诊或健康讲座推销活动,防止掉入不良商家的消费陷阱:

 一是要理性对待商家宣传,对聚众推销活动做到“不相信,不传播,不参与”。消费者对准备购买的保健品要有全面客观的认识,保健品不是药品,它可能会对人体产生一定的保健作用,但绝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保健品应尽量在医生的指导下购买、食用,以免对身体造成损害。对诸如健康讲座、免费检查等聚众宣传活动,不要盲目参加,也不要轻易向对方透露自己的住址和电话,对活动举办方借机推销保健()品的行为,更要特别谨慎小心,毕竟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老年消费者应注意抵制身边突如其来的诱惑,不能轻信商家的效果宣传,更不要被商家的“优惠”承诺所迷惑。

二是要加强与子女沟通,选择正规药店或商场购买。如果真是好东西,正规药店或商场肯定有卖。所以,老年消费者在决定购买价格比较贵的保健(用)品前,最好先与子女或亲友沟通商量,不要在临时宣传推销点或流动摊位购买,应选择在正规的药店或商场购买,并检查票据公章是否与店名一致,收好购物凭证,以便在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有效维权。

 三是认真查验产品信息,认准认证标志。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要仔细察看清包装上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是否标注齐备,而且要评估宣传或使用说明信息是否真实可信。对保健食品,消费者要特别注意检查产品是否有保健食品认证标志(俗称“蓝帽子”标志),如果只有QS认证标志,那只是普通食品而不是保健食品,不能宣称具有保健作用。

 四是认清事实,及时举报维权。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销售保健品时,不能当药品宣传其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普通食品不能宣称具有保障作用,否则就是虚假宣传。消费者如果发现商家有夸大或虚假宣传,甚至是欺诈行为的,可拔打工商12315热线进行举报;如果对商品认证标志或产品许可号有疑问,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咨询;如果商家在聚众推销过程中有限制人身自由、危害公共安全或破坏社会秩序行为的,应及时拔打公安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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