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5号消费警示:“六一”儿童节消费警示

来源:本站访问量:-发布时间:2015-05-29

   “儿童节,最快乐的莫过于孩子们,而孩子的快乐就是家长们的快乐,在快乐的同时,许多家长都在计划着在儿童节这天带孩子到游乐场玩耍及准备给孩子买礼物。清远市工商局提醒广大儿童家长在游玩购物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儿童食品做到两看 

  一看“QS”标志。为儿童选购食品要认准“QS”标志。肉制品、乳制品、膨化食品等都是儿童所喜爱的食品,目前,我国已对这些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进行“QS”管理。二看保质期、生产日期等。要注意是否具备完整的中文标注的商品名称、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标注清晰的儿童食品。  

   二、购买玩具要三注意

  一要注意避免购买制作工艺粗糙、颜色过于鲜艳、外形棱角锋利的儿童玩具,有的孩子喜欢用嘴啃着玩,很容易造成儿童慢性铅中毒及发生意外危险。二要避免购买没有获得3C认证的玩具。选购儿童玩具要查看“3C”认证。目前,我国已对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等6类玩具产品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购买这些玩具时,应当看清产品是否具备“3C”标志。三要注意避免购买没有厂名、厂址、商标的毛绒玩具,此类毛绒玩具的填充物和面料质量难以保证。毛绒类玩具应注意外观饱满、手感柔软、富有弹性,玩具内部填充物应充足均匀、无结块、无异味。

   三、儿童在游乐场所玩耍时一定要有大人陪伴:

  一是不要乘坐未标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游乐设施;二是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游乐设施。低龄儿童或有恐高症、心脏病、贫血的儿童,尽量不要使用惊险刺激性较大的游乐设施;三是在游乐设施运行过程中,不要中途解除防护装置,擅自跳离,或把头、手和脚伸出防护栏外。在游乐设施出现故障时要保持镇定,不要恐慌,及时报警,并听从相关工作人员安排,进行正确救援。

   四、索要并注意保留消费凭证。

  购买儿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向商家索要并保存购物凭证,为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提供维护儿童自身权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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