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社会公众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积极性,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清远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拟定了《清远市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6月22日,通过清远市人民政府以及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
特此公告。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