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清府〔2018〕12号)规定,近期我局组织开展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截至2020年4月14日,共完成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47件,其中拟予以保留的文件15件,予以废止的文件10件,予以宣布失效的文件21件,适时修订的文件1件。2020年4月14日至5月20日,我局通过清远市人民政府以及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门户网站将清理结果向公众公示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
特此公告。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
根据《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清府〔2018〕12号)规定,近期我局组织开展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截至2020年4月14日,共完成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47件,其中拟予以保留的文件15件,予以废止的文件10件,予以宣布失效的文件21件,适时修订的文件1件。2020年4月14日至5月20日,我局通过清远市人民政府以及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门户网站将清理结果向公众公示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
特此公告。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