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企业的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全国电商在清远的注册登记,实现以虚拟市场发展带动实体经济转型,我局草拟了《清远市电子商务企业集中办公区域登记与集群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6月19日,通过清远市人民政府以及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
特此公告。
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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