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印发〈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5〕2045号),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7〕35号)的要求,我局草拟了《清远市关于落实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5日,通过清远市人民政府以及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
特此公告。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