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我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放宽各类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我局拟定了《清远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30日通过清远市人民政府以及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
特此公告。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
为有效规范我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放宽各类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我局拟定了《清远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30日通过清远市人民政府以及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
特此公告。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