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结合实际,形成了《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 12月31日通过清远市人民政府以及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均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
特此公告。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