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补助的通知》(清知〔2021〕11号)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初审、复核、信用查询等程序,现将2021年度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始)。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反映,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3369659
邮 箱:qysjzck@163.com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3号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邮 编:511515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1日
附件: 2021年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项目资助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