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1〕126 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1〕619号)等通知精神,经公开组织申报、专家评审、信用核查等程序并结合项目储备、任务方向及实施条件等因素,现将2022年省级下放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一批拟立项项目名单及扶持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反映,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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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10日
2022年省级下放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一批拟立项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