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市工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12-24

2018年,我局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清发〔20175号)和《清远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四个走在前列”的重要要求,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大力营造公正法治有序的营商环境,服务清远经济发展。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服务发展大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质量

(一)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18年,我局积极稳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清远经济社会振兴发展取得了新成效。今年111月,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6310户,其中企业8021户,同比分别增长4.6%15.6%。截止11月底,全市期末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07994户,其中企业43174户,同比分别增长10.9%16.9%

1.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梳理各部门的办事程序和环节,以市府办名义印发了《清远市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行动方案》(清府办﹝201841号),按照“能整合则整合、能优化则优化”的原则,最大程度压减办事程序和环节,将企业开办程序压减为商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程序,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3.5个工作日内,比省的要求还压减了1.5个工作日。今后新办企业商事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刻制公章0.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领发票1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还优化了企业开立银行账户程序,全面提升企业开立银行账户服务效率。

    2.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以市府办名义印发了《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具体做法工作方案》,将130项行政许可等事项作为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同时,从11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突出照后减证。

3.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根据省工商局等十六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市自2018630日起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并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截至11月底,我市新核发及换发“一照 一码”营业执照超过13.4万份,占我市市场主体总量的64.6%

4.进一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形式实现全程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核发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与受理审核人员“零见面”,实现了工商登记服务从8小时向24小时延伸。截至11月底,全市共完成340宗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

5.进一步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和企业名称管理改革。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原则,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995家企业已通过简易注销程序申请办理主体注销登记,占同期注销企业总数的27.8%

6.进一步推进“个转企”和企业名称管理改革工作。印发了《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清远市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推动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一批,引导具备条件的新增主体申请登记为企业一批,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促进全市小微型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7.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以落实广东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抓手,制定印发了《清远市深入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意见(2018-2022)》,切实推进我市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目前,全市商标有效注册量16361件,比去年增长33.78%,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集体商标1件,中国驰名商标12

(二)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环境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改革。经报请市政府同意,于今年4月份向全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和跨部门联合抽查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将“双随机”抽查比例从去年3%提高到不得少于5%。今年以来,全市已有30个市直部门共对22587个市场主体实施了“双随机”抽查监管,会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了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106户次,实现了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一次完成,监管效能显著提高。

2.健全完善信用约束机制。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及抽查制度,依法将违反规定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81215日,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商事主体46898户次(其中企业6673户次,个体户39221户次,农合社1004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1522户,全部通过国家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

3.持续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牵头建立成员包括37个市场监管部门组成的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贯彻落实国家、省“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统筹协调和密切配合,强化市场监管重大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流通领域重要商品、生产资料及有关市场行为风险防控工作,通过收集评估和梳理排查,找出今年重点防控的12个风险点,制定了《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流通领域重要商品、生产资料及有关市场行为风险防控工作清单》,明确防控措施、责任部门,把防控风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

    4.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服务人民美好生活。2018年,我局通过加强重点商品质量监管、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和切实提升消费维权能力等措施,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市消费环境得到不断改善。2018年,省工商局、省社科院联合发布了《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反映我市消费环境评价结果得分排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游水平,其中我市有6项指标排名靠前。截止20181215日,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投诉3983件,调解成功166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1.33万元;处理经济违法行为举报线索1562宗。

5.切实履行工商职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牵头开展第六类重点打击问题整治工作,牵头会公安、住建、交通、旅游部门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问题部门协作工作制度》,组织责任单位联合开展扫黑除恶联合整治和摸排行动。截至1215日,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摸排线索118条,向扫黑除恶办移交有效线索58条。

    二、以法治建设为抓手,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及时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得到全面完成。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印发了《清远市工商局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一把手为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法制机构为具体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依法行政领导体系,共同推进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做好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密切相关的地方立法配合工作,认真完成涉及工商职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修订、清理和意见征询工作。20185向市法制局报送了2019年度市政府规章立项建议项目,建议将《清远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55号)提升为市政府规章,以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三)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印发了《关于做好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和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2018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2018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20宗,已全部按照要求和时限办结。

    (四)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印发《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签订了2018年度法制顾问合同,聘请我局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及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等各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截止1215,我局法律顾问已受我局委托代理行政诉讼1宗,出庭应诉2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9份。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清远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督导工作的通知》(清府法治办﹝201826号)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同时,对我局代市政府草拟的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完善以办公会议为主要形式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行政程序,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拟定了我局《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计划表》,并报市法制局备案。同时制定了《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并在政务外网予以公示,进一步提升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七)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录入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修订工作。为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录入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修订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做好清单的录入、修订和发布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了该项工作任务。截止12月中旬底,我局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系统”,共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共1010项(其中:行政许可:62项;行政处罚:874项;行政强制:44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奖励:4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其他行政权力:15项);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发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共602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563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奖励:4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三、突出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法制监督职责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我局的政务外网及时公示公开了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行政复议指南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依法行政投诉举报监督方式,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执法中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执法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申请回避、救济途径等法定权利和依法配合执法等法定义务,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政务外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及时公示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的通知》要求,以省法制办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为模版,结合工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在原文书基础上,修改、新增了部分行政执法文书,并经法制局同意,启用62份行政执法文书。二是明确执法文书的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执法现场证据应当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一是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要求,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办审分离,依法提出审核意见,从源头把好关口。截止1215日,共核审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41宗,提出核审意见近200条。二是成立局案件审议(复议)委员会,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进行集体审议。三是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重大行政执法出具法律意见,防范行政事务法律风险,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落实两法衔接机制。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同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有效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同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制度及时上传案件信息,保障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正常运行。截止12月中旬,我局有一宗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涉嫌犯罪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坚持案卷评查制度。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抽取了全系统今年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含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案卷112宗进行评查,通过评查促进了各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系统的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

    (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制定了《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落实市场体系建设中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同时开展了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严格审慎清理审查,我局无涉及此清理事项。

    (七)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配合做好开庭审理工作。2018年,共发生1起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100%

    (八)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根据关于执法证资格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执法证申领、考试和管理工作,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全年,组织2名符合申领执法证资格人员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为3名考试合格人员申领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印发《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例、要求、过程和结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努力做到“阳光执法”。截止1215日,共发布工作动态644条,公开公文48件。

四、突出履职能力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述职述廉述法及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制度,通过交流讨论、脱产培训等形式,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好做好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通过“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学院”、“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及“广东省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系统”等信息化平台,针对普法重点,做好重点课程和自选课程的学习培训,并及时考核,巩固学习成果。全年,组织90名干部职工使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开展学法用法及考试,组织93名干部参加了2018年全市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开展了《宪法》《监察法》《保密法》等考试。组织293 名干部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基层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网络培训班,组织150名干部参加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基层市场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清远市),组织50名干部参加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

五、加强社会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非法传销、打黄扫非等中心工作,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宪法宣传日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依托工商红盾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平台,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电视节目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工商法律法规及工作动态,营造法治氛围,宣扬法治力量。

虽然我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便利化手段离企业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市场监管效能与形势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双随机”监管、信用监管还没有全面落实到位;市场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面对这些问题和不足,2019年,我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统揽一切工作,立足市场监管新职能,提高执法效能、服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清远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报告。

 

                           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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