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黄金、铂金饰品质量监测情况通报

来源:本站访问量:-发布时间:2011-07-08

流通领域黄金、铂金饰品质量监测情况通报

2011-06-02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内容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0年第4季度分别委托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及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对广东省流通领域的商场、珠宝金行等场所销售的金饰品、铂饰品质量进行了监测。共在147家销售企业抽取了240款金饰品、铂饰品。检验了金/铂含量、饰品质量(重量)、有害元素、饰品印记、标签及其他标识物等项目。

本次监测采用《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 2828.42008)、《贵金属饰品计数抽样检验规则》(GB/T 14459-2006)等监督抽查标准,核查总体规定为标称相同厂家(或相同品牌)的相同款式的金饰品、铂饰品,选取LQR=On=2l=0的抽样方案实施抽样,并按照产品的声称质量水平(DQL)2.5对核查总体进行判定。

(二)监测结果

经检验,本次监测发现114款商品核查总体不合格,8款样本不合格,118款抽取的样本未发现不合格。

二、质量情况分析

本次监测各项目不合格情况如下:

不合格项目

贵金属

纯度

有害

元素

饰品

质量

饰品

印记

标签及其他标识物

合计

不合格

数量

34

2

16

36

98

119

占不合格总数比例(%)

28.6

1.7

13.4

30.3

82.4

---

占抽查总数比例(%)

14.2

0.8

6.7

15

40.8

---

 

从本次监测的金、铂饰品质量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贵金属纯度不足、有害元素超标、饰品质量超过允差、饰品印记缺项、标签及其他标识物标注不规范

(一)部分饰品贵金属纯度不足

贵金属纯度是贵金属饰品最主要的质量项目。本次监测的各种纯度的素金首饰,包括千足金、足金、18K金、千足铂、足铂、950铂、900铂等,发现18K商品的不合格率最高,共有11 款不合格,占贵金属纯度不合格总数的 32.4%;本次监测的各类的饰品,包括手链、项链、脚链、手镯、戒指、吊坠、耳钉、耳环等,发现手链、项链等焊点较多的商品不合格率较高,共10款不合格,占贵金属纯度不合格总数的 29.4 %;监测的金合金、铂合金镶嵌类首饰,包括18K金翡翠吊坠、18K金钻石手链、千足金翡翠吊坠、铂950钻石吊坠等,发现镶玉石类商品不合格率较高。

(二)个别饰品有害元素超标

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首饰中铅、汞、镉、六价铬、砷等有害元素的含量都必须小于1‰,本次抽检,检出2款首饰中有害元素镉(Cd)超标。镉(Cd)是一种可以致癌,可以导致骨质软化、肾病等严重疾病的元素。如标称深圳市玉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福珠宝牌Au750项链,镉(Cd)含量实测1.7‰;在佛山市顺德区友谊珠宝有限公司抽样的标称友谊珠宝牌意大利颈链,镉(Cd)含量实测1.5‰。

  ()镶嵌饰品存在短斤缺两的现象

如标称为恒星珠宝有限公司生产的恒星牌千足金镶碧玉吊坠,2件样品实测值比标称值分别轻0.18g0.12g,为标准允差的18倍和12倍。按照目前的黄金原料价300/克计算,该组两件样品额外赚取的价值约为90元,平均每件产品获得45元“超额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饰品在不破坏的前提下,消费者选购时无法核实金的净质量,如果生产商有意短斤缺两,消费者是难以发现的。

(四)无厂家代号商品多数质量不合格

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1887-2008规定:印记内容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以及镶钻首饰主钻石(0.10 克拉以上)的质量。在36款印记不合格的商品中,有28款表现为无厂家代号。厂家代号系生产厂商的标识,不标注厂家代号,无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流通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时,无法追溯产品的生产责任主体。在28款无厂家代号商品中,发现15款贵金属纯度或饰品质量不合格。

(五)标签及其他标识物不合格现象极为普遍

 产品标识是生产者、经销者向消费者(使用者)传达识别产品,了解产品性能及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的工具,是生产者、经销者传递产品信息和说明有关问题的信息桥梁。本次监测发现,标签及其他标识物项目不合格的现象极为普遍,共 98 款商品发现不合格,占抽样总数的40.8%,主要表现为漏标。漏标最多的是标签上缺商品质量(重量)、生产或销售企业名称、其他标识物中缺合格证明、执行标准号、生产者地址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