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3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7-13

市农业农村局:

  我局对政协七届会议提案《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化进城的建议》(第2020034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李凤婷委员围绕“推动我市农产品品牌化进城”提出了五点建议,涉及我局推进农业标准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交易市场监管等工作职能,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持续推动上述工作实施并得到有效成果。

  一、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

  一是制定推广农业地方标准,不断丰富和完善覆盖种子/种苗、种植/养殖技术规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体系。到目前,我市已制定实施各级农业地方标准94个,2020年计划制定完善我市地理标志产品系列地方标准。二是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积极探索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的有效模式,示范带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到目前,我局已组织完成建设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9个、省级示范区19个,正在建设省级示范区4个。

  二、严格监管,确保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一)健全规范的食用农产品索票索证制度,确保食用农产品有源可溯

  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按要求提供并公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信息,保证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并鼓励推进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和记录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信息。

  (二)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检测制度,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1.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食用农产市场销售监督抽检。每年制定年度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方案,以群众日常消费较多的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防控措施。截止6月底,共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80批次,已检合格率100%。

  2.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农贸市场快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食用农产品进行大批量快速检测,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今年以来,我市每月快检任务完成率达100%,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全市共完成80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共122594批次,合格批次121442,合格率99.06%,共处理1750.53公斤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产品100%有效处置,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全力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

  (三)开展专项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各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1.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保障肉产品质量安全“扫雷行动”。为规范生猪等产品的经营行为,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对私屠滥宰和病死畜禽屠宰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326人次,检查市场1542家次,检查相关肉类经营单位7104家次,生猪屠宰企业9家次,因市场开办方经营者档案不规范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活禽经营单位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等制度立案查处2宗。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蔬菜农药残留、禽蛋兽药残留、水产品兽药残留、生猪屠宰等生产经营主体单位5710家,出动执法人员7006人次,查处问题19起,涉案金额0.025万元,移送司法案件1件,接受群众投诉举报问题5条,根据举报查处问题1个,责令整改11起。

  三、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强化监管联动

  (一)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登记和网络经营行为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推进“以网管网”监管,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通过印刷宣传手册,结合日常检查和约谈等方式,加强对网络经营行为的事前事中指导和政策引导,引导企业重视网站内容和网络交易行为的诚信建设,树立诚信品牌意识,督促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履行网络监管责任。

  (二)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保护合法经营,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一是依托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通过发起网络行为监测任务,借助信息化技术监管手段,加强网络交易市场日常监管。二是加强专项执法,维护网络市场经济秩序。以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为抓手,组织开展电子商务打假和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积极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违法广告等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有效地规范了网络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维护了网络市场的秩序。三是主动作为,自筹资金聘请第三方网络服务机构开展网络监管数据监测服务,加强对证照公示不全、超范围经营、虚假违法宣传和合同格式条款等的监测,对监测到的可疑线索依法核查处理,丰富了监管技术和手段,实现对经营者在网上销售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做到主动监管,严厉打击电商领域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三)强化监管联动,推动部门间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共享互通,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效能

  发挥市级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牵头作用,加强信息互联互认互用,推动部门间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共享、互通,推进部门之间执法联动,增强监管合力,促进我市电商市场健康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工作部署,重点围绕“探索农业标准化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的有效模式”“努力打造现代化、网络化、超市化、高规格的农贸市场”“网络市场监管信息互联互认互用”等方面,加强部门联动,持续推动推进农业标准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网络交易市场监管等工作迈向新台阶。

  此函。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日       

  (联系人:韦康竞,联系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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