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03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7-17

市发展和改革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建议》(第20200036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强化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

  据统计,我市目前有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共195个,其中批发市场共4个。为进一步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一是我局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大对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批发市场开办者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逐条进行检查,切实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依法处理。目前,我市4家批发市场均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抽检。二是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严格监管。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加强食用农产品采购源头质量控制、加强经营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须查验对方是否有合法来源的凭证和营业执照、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证件不齐全的不准上市销售,堵住假冒伪劣、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的渠道。

  (二)加强入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一是完善监管方式。通过对农贸市场开办方约谈、多次督查相关市场开办方、农产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日等节前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清城区、清新区农贸市场的瓜果,蔬菜和其他农副产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应节食品、大众消费热点食品等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净化食用农产品市场。二是加大飞行检查的力度。制定全年的农贸市场飞行检查工作计划,2020年1至6月已落实对辖区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相关经营单位开展“双随机”飞行检查,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其产地证明、购货凭证或者《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证明“两证一报告”合格证明文件等可追溯材料。共对全市10家农贸市场开展了飞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二、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检验检测

  (一)突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定流通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方案,以群众日常消费较多的食品为重点,加大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采取风险防控措施。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流通环节食品监督抽检7187批次,检验合格701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2872批次,检验合格2795批次。2020年1至6月份,清远市市场监管局共完成流通环节食品监督抽检204批次,检验合格202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80批次,检验合格80批次。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全部依法处理。

  (二)狠抓落实,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2019年,我市将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列入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局的工作部署,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食用农产品进行大批量快速检测,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019年度(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全市共完成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共319432批次,合格317088批次,合格率99.27%,处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344批次,共3520.02公斤,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率为100%,有效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全力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

  三、服务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

  (一)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登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推进“以网管网”监管,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二)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一是依托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通过发起网络行为监测任务,借助信息化技术监管手段,加强网络交易市场日常监管。二是加强专项执法,维护网络市场经济秩序。以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为抓手,组织开展电子商务打假和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积极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违法广告等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有效地规范了网络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维护了网络市场的秩序。三是主动作为,自筹资金聘请第三方网络服务机构开展网络监管数据监测服务,加强对证照公示不全、超范围经营、虚假违法宣传和合同格式条款等的监测,对监测到的可疑线索依法核查处理,丰富了监管技术和手段,实现对经营者在网上销售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做到主动监管,严厉打击电商领域违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三)深化网络监管信息共享互通。发挥市级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牵头作用,加强信息互联互认互用,推动部门间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共享、互通,推进部门之间执法联动,增强监管合力,促进我市电商市场健康发展。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大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主动提升网络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积极服务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

  (联系人:王俊慧,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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