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00067号议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8-12

谭帮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推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0200067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明厨亮灶”的分类与定义

  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将餐饮“明厨亮灶”建设分为透明式、开放式、视频监控式、参观通道式、组合式、其他形式等六种类别,并结合建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接受消费者监督。

  (一)透明式“明厨亮灶”,指建设透明玻璃橱窗式厨房,使消费者能够通过透明玻璃看到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

  (二)开放式“明厨亮灶”,指建设敞开式或者隔断式厨房,使消费者直接看到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

  (三)视频监控式“明厨亮灶”,指在餐饮服务单位厨房内的各食品操作间(包括切配、烹调、备餐等)、餐用具清洗消毒间、食品贮存等关键控制区域内安装标清以上(含标清)监控设备,将食品贮存、制作及餐用具清洗消毒等过程通过视频信号传输到就餐场所或方便社会公众观看的展示平台进行播放。

  (四)参观通道式“明厨亮灶”,指按照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动线,在食品加工区外建设专用参观通道,通过透明玻璃可视窗方式,能够直接观察各食品操作间,包括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餐用具清洗消毒间、食品贮存等关键控制区域的加工操作过程。

  (五)组合式“明厨亮灶”,指餐饮服务单位采用视频监控式、透明式、开放式或参观通道式多种形式任意组合的方式,达到“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接受消费者监督”的目标要求的形式。

  (六)其他形式,指餐饮服务单位采用其他形式,但能符合“向消费者展示视频加工制作关键过程,接受消费者监督”目标要求的形式。其他形式“明厨亮灶”由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现为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确定。

  二、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关于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餐〔2015〕182号)的文件精神,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5年6月12日制定了《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工作方案》。因此,自2015年起,我市推广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工作全面铺开。

  截止2019年底,全市17706家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建设,建设率为92.42%,远超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9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广东省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有关工作目标的通知》(粤食安办〔2019〕6号)中“确保2019年底全省餐饮“明厨亮灶”单位占比超过80%,力争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其中学校食堂(供餐500人以上)、单位食堂(供餐500人以上)和大型餐馆“明厨亮灶”建设率更是达到100%全覆盖,在全省排名前列。

  三、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推进情况

  为持续提升广东省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和社会共治水平,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要求,2020年6月18日,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清远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在20208月前,全市所有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实现学校食品安全智慧管理。同时,在全市打造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实现学校食品供应各环节可查可追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透明,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学校后勤管理日常巡查、家委会(代表)参与抽查、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全方位联动监督制度体系,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一)规范建设,科学应用平台。省、市政府把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列为2020年省、市二级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承担起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建设和管理责任。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互联网+明厨亮灶”省市级平台对接数据标准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0〕609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指南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0〕335号﹞的要求,我市对照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标准组织建设,并会同教育、人社部门部门结合“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一并研究,建立学校食堂全链条、实时、动态、闭环式运行监管体系,为全省建成技术统一、数据共享、规范有序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奠定基础。

  今年5月8日,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现场会,探索建设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无死角”全覆盖监管平台。截至2020年7月,我市八县(市、区)初步建成“加工过程便捷可视、现场环境物联可感、违规操作智能可知、执法过程规范可溯、公众监督随时可查”等功能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多功能的平台。

  (二)以点带面,推广先进经验。我市清新区在全市率先建成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建设,为完成省、市政府2020年十件民生实事取得新突破。通过在清新区召开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现场会,推广清新区先进工作经验,并邀约北京金和公司现场演示监管平台的操作,为其它县(市、区)提供技术参考。截至目前,我市已有608家学校食堂进驻该平台,尚未进驻平台的学校食堂也正快马加鞭建设中,预期今年秋季开学前,我市1102家学校食堂将按计划全部进驻平台,完成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的任务。

  (三)攻坚克难,落实经费保障。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任务重、资金缺口大,我局积极向市政府申请平台建设经费196万元,切实解决了资金问题,加强经费保障。现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所需资金由市、县级财政及民办学校负担:公办学校412所由市、县各负担50%(3100元/家),民办学校690所由市、县各补贴1000元,不足部分由学校自行解决。截止目前,我市1102家学校食堂,已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608家,建设覆盖率55.17%,完成省局“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阶段目标。

  (四)加强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人社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协同推进本地区的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规划建设。将本地区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建设情况纳入考核,对不落实或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宣传,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工作成效,稳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的社会信誉度、美誉度,充分调动学校、学生家长、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助力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实现社会共治。

  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效果初步显现

  已建成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包含了人脸识别、场景五定、抽考管醒、宣示留痕和避绕报警为主要功能的一种智慧监管平台(简称3.0版),相对我市在2016年建设的30家以摄像头有线形式对接后台监控(简称2.0版)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和英德、佛冈、连南等地建成的2.0版平台,新智慧监管平台不仅彻底解决了过去依赖光纤、专线成本高、传输慢、卡顿等瓶颈问题及投入大量监管力量监控等问题,成本投入少、成本低(每年服务费用仅为原监管费用的十分之一)、覆盖面广,可以实施双向互动和远程实时监控,搭建在“互联网+”的监管平台,真正实现只要有手机、有网络,“一机管天下”目标。

  利用刚刚建成的平台,清远市在今年春季学期返学复学验收和2020年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一是4月下旬,清新区市场监管局启动了4月15日刚建成的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仅用两天时间,完成了全区15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校(159个食堂)全覆盖检查,为清新区莘莘学子返校复学做好准备。二是6月上旬,市局会同清城区局、清新区局以及连州市局,对2020年高考市直5个考点、清新2个考点、连州1个考点,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和监管人员驻点监管方式相结合,开展了高考期间餐餐监管,全程严密监控食堂菜单拟定、食材采购、清洗消毒、加工制作、饭菜供应、菜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开展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排查潜在的隐患,全力保障2020年我市23198名高考考生食品安全。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推进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力争2020年秋季开学前,实现全市1102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同时,会同清城、清新、英德等地,积极向学校食堂以外的餐饮服务单位推广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管理和社会共治水平,使我市餐饮服务单位后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做到可视、可感、可知,打造更加安全、卫生、规范的后厨环境,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明厨亮灶和餐饮行业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     

  (联系人:林洁靖   联系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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