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24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8-13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关于加快我市民宿经济有序发展建议》(第2020024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放宽准入条件,激发市场活动。

  近年来,我局积极配合旅游主管部门,开展民宿发展调研,依法放宽民宿市场主体准入条件,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截至2020年6月止,全市登记在册的经营范围包含“民宿服务”的市场主体共240户,其中有限公司59户,个体工商户1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户。

  (一)商事登记方面。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支持民宿经济发展,根据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放宽登记条件要求,将各项许可审批由前置改为后置,即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民宿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可以登记为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其经营范围规范登记为“民宿服务”。放宽住所(经营场所)条件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办理,即自有房产提供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该住宅属合法建筑同意经营的证明,非自有房产需提供租房协议复印件及房产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该住宅属合法建筑同意经营的证明。

  (二)食品经营许可方面。经营餐饮服务的民宿,需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备案登记,对面积较小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二、提升监管质量,优化市场环境。

  (一)强化信用监管执法,优化民宿市场经营环境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我局先后印发了《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等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二是构建组织架构。通过省综合监管平台录入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建立了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构建好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三是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全市各级监管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信用清远、单位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抽查结果,并及时将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依法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让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构建信用监管部门共治格局。一是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及抽查制度。依法将违反规定的失信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截至2020年6月30 日,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6921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2191户。二是落实跨部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2019年10月,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后的工作需要,牵头市发改委、市文明办等28个部门制定了《清远市关于落实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分工、职责和依据,形成了部门共治的格局。

  3.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力度。一是加大清吊工作力度。牵头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大力净化市场环境。二是大力查处无照经营。印发了《2020年度全市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方案》同时明确了对于对一般经营事项及特殊经营事项无照经营分类处置方式,以及部门间信息通报工作要求,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了有效指引。

  (二)强化餐饮服务监管,助力经营主体服务提质

  1.确保持证经营。全市食品餐饮监管人员深入乡村、旅游景区及周边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告知民宿开办方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餐厅设置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大部分民宿开办者不掌握这方面专业知识。针对这个问题,我市食品餐饮监管人员主动上门服务,按照食品经营许可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民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规划餐厅设计布局,确保餐饮配置合法合规获证,从而避免重复装修等造成经济损失。

  2.引导守法经营。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民宿的食品经营有别于家庭厨房的管理,受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名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食品安全法律意识、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等方面相对薄弱。针对这个问题,食品餐饮监管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耐心讲授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张贴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单张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守法意识。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检查。近年来,我市相继开展全市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抽检、节假日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有效规范和提高了民宿食品经营水平。

  3.助力服务提质。以粤菜师傅、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等活动为契机,协助有关部门制作我市特色美食地图,组织民宿厨师参加粤菜师傅培训等,提高民宿经营水平,打造我市民宿名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配合旅游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我市民宿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服务我市民宿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3日

  (联系人:王俊慧,电话:386483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