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026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8-18

市林业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清远市野生动物养殖业退出、转型发展的对策与建议》(第2020002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强化宣传,提升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全方位多渠道面向公众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充分借助本单位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和有关政策;另一方面,将宣传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在面向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工作中,积极讲解保护野生动物的常识,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使经营者充分认识到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对人的生命健康的危害,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文明意识。

  二、强化监督,引导经营主体诚信自律。

  (一)加强食品经营行为监管。一是建立和完善严禁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监管机制。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查验记录制度及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合格报告。二是建立和完善基层巡查监管执法机制。要严格落实基层监管部门日常巡查要求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强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售卖情况的巡查和检查,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非法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下架退市,并依法有效处理、销毁,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对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诚信自律。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监督和引导有销售农畜产品的经营者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禽畜遗传资源目录》所列范围进行畜禽的经营管理,确保监督经营者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餐饮服务行为监管。一是明确监管重点。以大型餐馆、旅游景区、大排档为重点检查单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相关食品的进货台账以及进货合法来源的相关票证,督促餐饮单位严禁购入野生动物,严格执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野生动物的情况,检查菜单上是含野生动物的菜品,以及宣传单、标语是否含有野生动物。二是强化线上监管。对网络订餐经营店进行线上与线下巡查。各县(市、区)局重点巡查“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是否有野生动物的菜品、宣传单等情况,并结合线下巡查,做到线上与线下无缝对接。

  三、强化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联合林业部门等职能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监管打击走私专项行动,并联合公安、农业农村、林业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等专项行动,强化联合督查检查,取得一定成效,我市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规交易现象得到明显遏制。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76761人次,开展联合执法874,检查农副产品市场23995个次,检查市场档口187183个次,检查商场、超市、餐馆等场所11723个次,查办涉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案件4宗,查扣竹鼠7只、山鸡1只、豚鼠1只,榕蛇6斤、水蛇1斤、蛙类活体6只、八哥活体13只、画眉活体12只,已办结案件2宗,罚没39442元。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参与研究制定野生动物养殖业退出、转型发展相关政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依法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推进。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

  (联系人:王俊慧,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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