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13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8-20

吴清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建议》(第2020130号)收悉。经综合市委宣传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依法规范网络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明确主体责任

  (一)积极提升网络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1.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登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推进“以网管网”监管,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其营业执照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2.强化监管信息化平台运用。依托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通过发起网络行为监测任务加强网络交易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电子商务打假和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违法广告等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有效地规范了网络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维护了网络市场的秩序。

  3.主动引入第三方监测服务。为弥补现有平台监测能力不足,我局主动引入第三方网络服务机构开展网络监管数据监测服务,重点强化对证照公示不全、超范围经营、虚假违法宣传和合同格式条款等的监测,对监测到的可疑线索依法核查处理,丰富了监管技术和手段,实现对经营者在网上销售商品和服务行为的主动监管。

  4.提升网络经营主体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通过现场检查和约谈等方式,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平台内经营者各方做好相关沟通,履行平台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相关行为,要求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

  (二)组织开展“剑网2020”专项行动,强化网络版权保护

  1.制定专项行动方案。2020年7月31日,市版权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5部门7月31日制定并联合印发了《清远市“剑网2020”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分工明确、职责分明,部门间各司其职、协同监管,共同推进方案实施。

  2.成立协调推进机构。为有效推进方案实施,我市成立了清远市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跨地区跨部门协调、挂牌督办等工作进行会商研讨协调推进。

  3.提升监管执法力量。市版权局拟在8月20日召开清远市版权执法培训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能力,提升监管质量。

  4.确定重点监管网络。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市公安局选定了“小虫网-英德生活小门户”等5家网站作为我市重点监管网站,并加强日常监管,制作监管台账。

  5.开展专项执法工作。市公安局和市文广旅体局积极开展案件查办工作。我市今年共查处版权案件6宗,已结案2宗,其中3宗案件涉及网络侵权(但均在调查取证阶段,尚未结案)。案件涉及网络游戏外挂、公众号侵权、盗版书籍、盗版音像制品等领域。

  二、依法强化重点领域产品质量监管,突出问题导向

  (一)组织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强化责任落实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组织调整我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正勇为第一责任人,副市长李丰为直接责任人和办公室职责,确保组织协调工作畅顺。同时,认真组织完善《清远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

  2.制定年度专项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根据《2020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和《2020年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部署,制定印发《2020年清远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强化工作绩效考核,推进责任落实。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强化检查督导,督促各县(市、区)、市直成员单位落实职责,抓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做好省对市2019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项目考评工作,按时完成对各县(市、区)考核工作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二)推进部门协同联动各司其职,明确监管重点

  1.强化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一是开展重点产品监督抽查。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生产的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儿童玩具、美容、保健电器具、卫生用纸制品、助力自行车及其零配件等消费品产品质量监管,将上述产品列为2020年重点监管对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抽查,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目前,检验机构正在抽样检验中,暂未有结果。二是开展专项行为监督抽查。组织开展春耕化肥产品质量监管专项工作,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在我市生产、流通领域开展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33款,不合格1款,不合格发现率为3.03%,在外市监督抽查到我市生产的化肥产品1款,未发现不合格。

  2.细化重点领域部门治理行动方案。根据《2020年清远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积极开展各职能领域专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彻查制售虚假标签等问题食用油行为、2020年春茶地理标志保护、商标代理机构“蓝天”行动等多项专项执法行动;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春雷”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烟草专卖部门开展卷烟打假打私净化卷烟市场专项行动;宣传部门(版权部门)组织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打击疫情期间非法生产消毒产品专项行动;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清远海关组织开展了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为重点内容的“龙腾行动”、“粤港澳海关保护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以维护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的“清风”行动、“网剑行动”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工控安全防护工作与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引导,积极推进工控防护重点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深化协作,确保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集贸市场产品质量监管,净化市场环境

  1.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大对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批发市场开办者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逐条进行检查,切实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依法处理。目前,我市4家批发市场均有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抽检。

  2.严把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对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实施严格监管,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加强食用农产品采购源头质量控制、加强经营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须查验对方是否有合法来源的凭证和营业执照、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证件不齐全的不准上市销售,堵住假冒伪劣、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的渠道。

  3.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质量。一是通过对农贸市场开办方约谈、多次督查相关市场开办方、农产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责任。二是通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日等节前市场专项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清城区、清新区农贸市场的瓜果,蔬菜和其他农副产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应节食品、大众消费热点食品等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净化食用农产品市场。三是制定全年的农贸市场飞行检查工作计划,共对全市10家农贸市场开展了飞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4.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一是加强销售环节监督抽检,及时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食品。2020年1月至6月,共完成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80批次,暂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二是发挥快筛快检作用。根据《2020年全市8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食用农产品进行大批量快速检测,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三、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保护合法权益

  (一)加强协调联动,重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2020年上半年,市政府各部门根据方案部署,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合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及时分派并督促成员单位处理有关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投诉举报319件,已办结297件;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非法口罩等防护产品67宗,查获口罩27892个、其他防护产品700件,查处商标违法案件7件、专利违法案件1件;农业农村部门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7宗,查获数量假冒肥料33吨,农药一批,为农民直接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烟草专卖部门查处假烟行政案件34宗,查获假烟698.89万支,案值392.21万元;宣传部门(版权部门)组织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版权案件6宗;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部门查处文化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4宗,结案12宗,案值0.55万元,罚款0.08万。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通过市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嵌入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及各部门业务审批系统,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主体实施联合奖惩。

  (二)推进“两法衔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效。为确保行动成效,增加打击威慑力,我市各级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加强协作,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2020年上半年,各级检察机关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为平台,提前介入相关部门侦办的疑难案件,强化法律监督,稳、准、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批准逮捕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7件17人,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4件9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6件23人,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7件20人。各级人民法院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加强对案件调研和审判业务,继续保持依法高压严打的工作态势,并及时将此类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依法公开上网,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2020年上半年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刑事案件22件,审结13件。市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两法衔接会议,会议总结了前段时间行动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市公安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多次联合召开会议,磋商查办大案要案方面的协作,研究解决案件移送方面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加快构建协作和跨区域合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机制,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考核机制。同时,明确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查办大案要案,对群众关心、上级交办、新闻媒体报道的重大假冒伪劣商品案件,要分级建立台账。以“四个最严”的要求,努力做到“抓住一线,破获一案,挖出一串”,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0日

  (联系人:王俊慧,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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