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15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9-0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局对政协七届会议提案《关于加强对小区楼道安全管理的建议》(第20200152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刘卫平委员在《关于加强对小区楼道安全管理的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涉及我局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电动车产品的质量监管职责。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电动车产品的质量监管,取得有效成果。

  一、积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产品的标准宣贯工作

  电动自行车适用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8年5月15日发布,2019年4月15日实施),电动摩托车适用GB 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2020年5月29日发布,2021年1月1日实施,现行版本GB 24155-2009),该两项标准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新标准宣贯工作,通过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印制派发电动自行车安全和新标准宣传小册子、现场检查督导、开展倡议和守法承诺活动等方式,告知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符合新标准要求的产品,要求商家不能违规出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告诫物流配送、餐饮配送企业不得擅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篡改,提醒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购买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广泛提高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全链条的安全意识。据统计,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派发电动自行车宣传小册子3000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宣贯小册子3000份,向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发出守法经营电动自行车《倡议书》约350份,张贴(发放)宣传海报(传单)390份。

  二、加强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2020年3月17日,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清市监质监〔2020〕143号),配合市道安办做好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1.上下联动、横向协作,提升整治实效。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联合公安、交通、发改、工信、消防等部门共开展10次联合检查,组织基层市场监管所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据统计,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92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3家次、销售单位1080家次,发现2家销售单位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共7辆,1家销售单位销售未取得3C认证的电动三轮车、电动三轮摩托车共4辆,均已依法作出处理。

  2.开展督导检查。3月-5月,我局组织三次随机抽查暗访督查工作,检查全市8个县(市、区)13个镇街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23家;6月和8月,两次联合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全市8个县(市、区)共2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移交给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指导销售单位规范建立进货验收、销售等各环节台账。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6月1日发文《转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清市监明电〔2020〕181号),在全市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据统计,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16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595户次,抽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96款,向3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跟踪落实整改完成。

  (三)做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将电动自行车产品列入我市2020年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和监督抽查计划,安排我市流通领域监督抽查电动自行车3款,目前正在开展抽检工作。

  三、关于建立电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电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为电动摩托车等作为机动车管理的电动车提供定期安全检测服务的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我市有相应的社会检测单位提供服务,但没有法规规定电动自行车要定期安全检测。第二类是能够按照电动车产品执行标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检测的技术机构。目前,我市未建立有有电动车产品综合性能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我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广东省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并不具备从事电动车产品综合性能检验检测服务并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资质,该机构正在对电动汽车充电机桩计量检测能力建设进行规划并落实了购买相关计量检定测试设备,但受场地限制原因,没有建立电动车产品综合性能检测能力计划。另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第163号令)的有关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我局无资质认定权限,但将积极协助有意从事电动车检验检测服务的技术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新标准的宣贯力度,使两项新标准深入人心。二是继续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电动车产品实施专项整治,强化抽检工作,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电动车产品的质量监管。三是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电动车产品的使用安全宣传,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此函。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韦康竞,联系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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