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11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9-09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的建议》(第2020011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持续推进商事登记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上半年,全市新登记各类商事主体22147户,其中企业4508户,同比分别增长13.0%和5.3%。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期末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39131户,其中企业49256户,同比分别增长10.4%和8.9%,在疫情影响下仍保持了较好增长态势。

  (一)持续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2018年9月3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我局代为起草的《清远市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行动方案》(清府办﹝2018﹞41号),按照“能整合则整合、能优化则优化”的原则,最大程度压减办事程序和环节,将企业开办程序压减为商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间压减至3.5个工作日,比全省要求的5个工作日缩减了1.5个工作日。2019年6月,我局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通知》精神,要求全市自2019年8月起,将企业设立登记时间进一步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开办全流程不超过3个工作日。同时,要求全市大力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依托“企业开办一窗办理”系统,积极推行“线下辅导,线上办理”模式,并发挥银政直通车服务作用,大幅度提高网上办理率,推进企业开办“零跑动”。从2019年的统计数据情况看,我市开办企业全流程平均时间为0.97天。其中,企业设立登记环节基本实现了立等可取,全市平均时间为0.41天。

  2020年8月底,经市政府同意,我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政数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印发了《清远市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工作方案(稿)》,旨在通过建立企业开办专窗,整合商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税务确认)、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环节,实现“一张表格、一次填报”和“一窗受理”的窗口综合服务,并优化部门间数据联动共享,减少群众跑动,全面压减办理时间,实现我市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2020年1月9日,我局代为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印发了《清远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清府函〔2020〕3号),明确了我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破解我市各类商事主体“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切实有效地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2020年5月11日,市政府印发了我局代为起草的《清远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清府办〔2020〕19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除特殊行业经营、特殊用途房产外,申请人可采取自主承诺的方式申报办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进一步大幅降低了商事登记提交材料门槛要求。同时,结合我市城市和农村的实际情况,放宽居(村)民自建住宅的限制,商事主体将居(村)民自建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释放场地资源。

  (四)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做好企业简易注销工作,支持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快速退出市场。落实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要求,优化注销流程,降低注销成本,精简注销登记材料。积极推广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进注销专区与实体窗口同步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835家企业已通过简易注销程序申请办理并完成注销登记,占同期企业注销总数的39.5%。

  二、激励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提升品牌意识。

  (一)落实科技创新奖励政策。市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清远市激励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第八条,鼓励专利发明人创新发展,落实兑现2018年发明专利授权和PCT国际专利申请共123件123万元,核实2019年发明专利授权和PCT国际专利申请100件,已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申请兑现资金100万元。

  (二)强化企业品牌培育意识。市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指导作用,2020年在全市各县市区布局建立8个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因地制宜依托产业园区、行业协会、镇乡市场监管所等,已为80多家市场主体提供商标申请、商标使用、品牌建设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个性化服务,为我市100个驰名商标、知名公共资源、企业商标进行为期一年的商标注册监测服务,对国家商标局发布的初审公告进行抢注监测并预警,告知企业进行预警,及时“截杀”近似商标,提前消除相同或近似商标可能对商标权人造成的潜在危害,从而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来维护其利益。同时,市知识产权局发动和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和申报省知识产权局有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项目。

  三、落实中小企业帮扶政策,拓宽融资渠道。

  (一)开展企业股权质押和动产抵押融资业务。根据《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把股权出质登记和企业动产抵押登记作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积极宣传、加强引导,开设股权出质登记和动产抵押“绿色通道”,实行准入“零门槛”、服务“零距离”,不断提高股权出质登记和动产抵押工作效率,努力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扩产、做大做强。2020年上半年,全市工商登记机关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5件,助力企业融资 9.2546 亿元人民币;共办理股权出质登记296宗,出质股权金额33.2031亿元人民币,为企业通过股权质押有效融资279.5919亿元人民币。主要做法:一是实行股权出质登记“零门槛”,提高股权出质登记便捷度。市市场监管局将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所需要的各种表格以及办事指南放在“政务服务”网站上,方便企业及时下载表格和了解办理流程等事项,企业只要提交《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方和质权方主体资格证明以及质押合同,即可办理登记。二是推行股权出质登记服务“零距离”,提高股权出质登记的公众知晓度。为了充分发挥股权出质登记作用,使企业“死股权”转变为“活资金”,全市各级登记机关对股权出质登记进行广泛宣传,主动走访企业,为企业送政策上门,有效增强了广大企业对股权出质登记的认知度和参与热情。三是开设股权出质登记“绿色通道”,提高股权出质登记效率。全市各级登记机关均开设了股权出质登记“绿色通道”,由业务熟练的专人受理股权出质登记,实行股权出质登记“一次说清制”、“限时办结制”和“延时服务”,要求“窗口”工作人员解答疑问时,做到准确规范、通俗易懂;指导企业办理业务耐心细致,让企业少跑路、多办事。通过高效、优质的服务,为企业融资贷款赢得了宝贵时间,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誉。

  (二)帮扶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上市挂牌融资。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已制定出台《清远市扶持企业上市试行办法》、《清远市鼓励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等政策措施,根据企业上市进度和融资金额分步予以扶持,鼓励企业进发资本市场。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企业的上市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专人上门一对一跟踪服务等方式,帮扶我市拟上市挂牌企业进行股改申报上市挂牌。

  (三)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一是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扶持和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19年以来,清远市知识产权局落实《清远市推进专利工作实施办法》有关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的政策,利用省级专项资金对清偿本息完毕的企业予以扶持。今年对3家企业贴息26.45万元,最高贴息达50%,综合贴息达10.3%。二是建立风险补偿金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人行清远市中心支行、清远银保监分局于近期联合印发《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建立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对接受企业以专利权、商标权为质押物发放贷款的银行,共同承担融资风险,为企业提供新的贷款渠道。据统计,2017年清远多家商业银行开发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品(如专利贷、商标贷)以来,我市多家企业以自主专利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累计贷款授信近亿元,质押使用发明专利累计超过30件。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市场主体开办便利度全面提升,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优化市场主体审批服务流程,不断压缩市场主体办事时间和成本,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准营和退出环境。同时,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落实市政府相关帮扶举措,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并通过开展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企业实现有效融资。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

  (联系人:王俊慧,电话:386483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