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19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9-09

市教育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建议》(第2020019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规范学校食堂建设,保障餐饮服务质量安全。

  为持续提升广东省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和社会共治水平,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要求,2020年6月18日,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清远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目标。我局积极在全市打造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实现学校食品供应各环节可查可追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透明,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自查、学校后勤管理日常巡查、家委会(代表)参与抽查、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全方位联动监督制度体系,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目前,我市已成功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列入2020市民生实事,为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无死角”全覆盖监打下了坚实基础。截止目前,我市1102家学校食堂,已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1070家,建设覆盖率97.10%。

  二、落实服务价格监管,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行为。

  学校课后自主提供的餐饮、辅导等收费项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我局依法开展价格监管检查,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执行明码标价、涉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是加强相关政策宣传,我局专门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提醒告诫函》进行挂网和派发,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三是接受群众价格违法举报,维护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职责,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强化学校课后服务相关市场领域监管,助力我市小学课后服务健康发展。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

  (联系人:王俊慧,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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