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0283号提案主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9-21

吴建荣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会议的提案《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编号:20200283)己转我局办理。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主办意见:

  一、我市网络订餐平台总体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网络订餐平台4家,分别是美团外卖、饿了么、即送网、英德微社区。另外,自建网络订餐平台亦有4家,分别是黄牌配送、小超人、店小二、英德微宝。全市网络订餐餐饮经营者数量共计3649家。

  二、网络订餐监管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督促自查自纠,预防控制为主

  督促全市各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经营者对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依法经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其提交入网商家名录与许可数据进行比对,清查是否有无证无照经营商家入网,并将无证商家名单反馈给各平台。同时,各县(市、区)局按省局要求将辖区内量化分级评定为A级和B级的经营户名录(许可证编号、经营者名称、量化等级)提供给各大网络订餐平台,由平台进行统一公示。

  (二)开展平台核查,规范经营行为

  开展对我市辖区内取得经营资格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核查,对有经营食品的第三方平台督促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做好亮照亮证工作;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平台责任,做好核验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资质、落实平台内经营者准入工作,督促做好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资质核验和亮证亮照工作,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平台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2020年1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赴英德市对“微社区商城”、“即送网”等网络订餐平台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平台存在的未办理《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平台内经营者未按规定公示证照等问题督促平台整改,要求其切实履行平台责任。

  (三)约谈平台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

  对辖区内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各网络餐饮服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自查,依法经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疫情期间,市局会同各县(市、区)局约谈平台负责人,要求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平台责任,杜绝野生动物经营。要求订餐平台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委托送餐单位送餐的,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规范外卖配送人员送餐行为(人员、车辆消毒,食品包装封签规范等)。

  此外,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防止疫情期间野生动物交易从线下转到线上,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2月5日分别约谈了美团、饿了么两个网络餐饮平台清远区域负责人,把《公告》现场送达参加约谈的平台代表手中;并通报了近期对“美团”、“饿了么”监测到的野生动物及制品信息情况,要求网络餐饮平台要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履行平台责任,严禁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立即撤销平台中食品餐饮经营者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相关信息,督促平台内经营者守法经营,不得经营野生动物,不得销售以次充好、过期失效的口罩,严禁哄抬价格行为,履行好平台防疫、审核责任,规范经营。截至目前,我市共约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22个次。

  (四)启动网络“查”餐厅,强化社会共治

  2019年10月29日,我局制定了《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直播“查”餐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与清远广播电视台联合定期或不定期对餐饮单位实施现场突击检查,现场直播检查过程,发现问题,曝光问题,解决问题,严厉打击餐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启动网络直播“查”餐4家,发现问题16个,现场移交相关县(市、区)局查处。

  (五)积极筹措资金,开展网络订餐监测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网络交易市场的监管,我局主动作为,自筹资金聘请第三方网络服务机构,通过依托广东省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发起网络行为监测任务,借助信息化技术监管手段,加强网络订餐日常监测。我局网络订餐监测主要针对清远市辖区内从事网络餐饮外卖服务的经营者存在的证照公示不全、超范围经营、许可证超期、禁售食品在售等的监测,对监测到的可疑线索依法核查处理,丰富了监管技术和手段,实现对经营者在网上订餐经营行为的主动监管,严厉打击网络订餐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我市网络订餐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次监测共抓取美团和饿了么两个平台2135家店铺,监测到196条网络餐饮可疑线索。经检查,未开业无法核查8家、已停业34家、不违法16家、已责令整改136宗、立案查处2宗。

  (六)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同步进行

  以现场检查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抽查。线上监测重点筛查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未公示菜品主要原料、超范围经营等问题;线下检查以学校和居民小区周边、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店、无牌匾标识餐饮店为重点对象开展无证经营行为监督检查。2019年全市开展了网络订餐专项整治,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2026户次,占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总户数比例为55.5%。其中发现未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题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共4家,监管人员对这4家餐饮单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同时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对该店进行了下线处理。同时,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建立相关制度、未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平台上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及信息等问题的第三方平台进行立案并给予了行政警告处理。

  (七)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为降低网络订餐“最后一公里”风险,把配送人员列入整治范围,组织了送餐骑手或通过督查第三方平台落实对配送人员的培训,加强了集中配送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督促配送人员落实卫生管理、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制度,做好风险防控,严把“配送关”。部分县区已陆续对食品从业人员开展了食品安全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管理和社会共治水平。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规范网络订餐平台的管理,进一步提升网络订餐配送环节食品安全水平;二是开展网络订餐整治行动和监督检查等,定期对各个网络平台监测的数据,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平台或商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清理和整顿网络订餐不规范行为;三是加强监管人员信息化知识培训,提高网络食品经营监管水平和监管实效。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0日

  (联系人:林洁靖   联系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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