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2010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9-24

邓耀民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的建议》(第2020107号)收悉。经综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农贸市场综合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切实解决我市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2020年,我市参照《广东省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相关工作部署,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积极协调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林业局、卫生健康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文明办等部门,成立清远市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草拟了《清远市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强化环境卫生整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生活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深化诚信经营管理、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六大重点领域,强化部门协同监管,确立长效监管机制。目前《实施方案》代拟稿已经各部门协商确认,拟经市文明办同意后印发。

  二、完善监管规范,逐步深化诚信经营管理制度

  (一)依法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工作。近年来,随着“七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开办企业便利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的深入推进,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创业活力得到有效激发,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0年,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我市推出了商事登记“零审批”政策,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二)依法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倡导经营户诚信经营,严把商品进货关,杜绝“三无”产品、野生保护动植物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同时,建立并落实跨部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将查处的违法违规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的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归集到信用中国(广东清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有关要求,依法对违法违规的农贸市场、场内个体工商户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

  三、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贸市场经营秩序

  (一)周密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全面摸排。全面摸清市场底数,强化农贸市场从业人员、产品和环境核酸检测,准确掌握各农贸市场档口、从业人员、产品和环境的相关信息,做到数据准,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驻点监管。派遣监管人员进驻农贸市场,落实好“一人一场”驻场监管制度,将责任压实到人。加强对农贸市场、冷库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督促指导市场开办方对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等重点人群实施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三是专项督查。以冷藏冷冻肉品、水产品特别是进口产品为重点品种,持续开展冷藏冷冻肉品风险排查工作,督促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经营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贮藏和销售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的冷库直接接触人员、产品和环境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每周全覆盖监测,对其他场所的重点人员、产品和环境进行加倍监测。四是扎实推进“冷库通”应用工作。根据省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启用广东省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工作部署,我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投入了大量人力和时间推广冷库通系统的应用,指导企业完善主体信息,录入贮存产品信息。截止2020年9月9日上午9时,全市已在冷库通系统登陆完善基础信息的冷库469个,已上报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出入库信息的冷库115个,上报的入库单数358条,出库单数329条。为实现全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力争全市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实现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化。

  (二)强化监督,严格开展市场环境整治。结合创文工作持续开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内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一是持续强化落实市场环境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农贸市场“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制度以及活禽经营市场“1110”制度,做好每日市场巡查工作,落实辖区内169家农贸市场每日清洁通风消毒全覆盖。二是强化市场及周边公共秩序维持工作,及时纠正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实现农贸市场及周边公共秩序“零违章”,维护市场及周边整齐有序的经营秩序。三是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执法工作,纠正相关经营户乱丢等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不文明行为,对屡教不改、不配合工作的市场管理方和经营户,依据《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精细监管,严格落实常态执法职责。一是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公安等相关部门,根据农贸市场不同时期的监管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按片区抽取农贸市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大行为,落实常态化监管。二是加大日常监查力度,做到专项、综合执法与日常督查相结合,不断提升农贸市场长效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截至9月上旬,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出动检查人员82181人次,农贸市场26567个次,档口数206242个次,检查活禽经营者71542家次,整改问题85个,立案查处19宗。三是通过正在开展的清远市区城市管理“拍客∙啄木鸟在行动”活动,发动广大市场寻找、发现城市治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市民可通过“清远城管”微信公众平台就市容环境、街面秩序、公共设施等问题进行上报,通过“12345热线”等公共服务和政务管理协同平台紧密联动,及时妥善解决市民反映问题。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农贸市场在用电子秤等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查,严厉打击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市场发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五是加强农贸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宣传,提升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消费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维护市场内知识产权权利人、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强化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市场经营环境,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为广大市民营造环境整洁、划行归市、亮照经营、文明守法、食品安全、消费放心、秩序井然的市场环境。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

  (联系人:王俊慧,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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