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21085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3-31

  中共清远市委政法委员会:

  我局对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整治清远市法律咨询机构乱象的建议》(第2021085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市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注册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的规定,司法部已取消“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设立审核”,不再作为行政审批项目。另外,司法部《关于废止〈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等三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司发通[2004]117号)一文亦已明确规定废止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司发办字[1989]117号、司发[1990]095号和司发通[1992]062号三件规范性文件。根据《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24号)的规定,“法律咨询服务”经营项目并未设定企业设立登记的前置性行政许可。因此,目前申请设立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企业,可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截止2021年3月底,全市登记法律咨询服务类的市场主体157户,其中:类型为企业共91户,个体工商户共66户。

  二、加强我市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监督执法

  (一)以企业信息公示为抓手,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公示政府部门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企业信息,充分发挥其“一网归集、三方使用”的重要作用,实现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更好地满足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积累信用、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政府部门实施信用监管的需要。同时,坚持“公示即监管”的理念,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建立督导通报制等方式,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及时将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让社会公众可以全方位了解企业的信用及经营状况。据统计,全市2019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为96.27%,企业主动公示年报、诚信经营意识显著提升;全市25万户市场主体均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相关信息,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强化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对我市包括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在内的市场主体开展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检查,通过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出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强化抽查结果运用等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了监管效能,营造了我市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据统计,2019年和2020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不少于登记企业数5%的比例,共抽查企业4405户,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工作目标。

  (三)以信用惩戒为约束,构建联合惩戒机制,促进企业自

  通过投诉举报核查、双随机抽查检查等监管方式发现的违法失信企业,严格落实信用监管制度,实施信用惩戒,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进行公示。同时,为加强各部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牵头建立了跨部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失信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业务、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业务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据统计,截止至今年3月4日,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9072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2571户次,已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进行公示,构建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机制。

  (四)以重点、热点问题为导向,强化广告联合治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2020年11月26日,召开清远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全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监管联席会议15个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市2020年度广告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成员单位座谈交流,就更好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形成共识。二是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开展广告专项督查和专项执法。开展了房地产、非法集资、虚假违法农资、养老服务、电子烟等违法广告的专项执法,开展房地产、医疗、美容养生、食品等行业广告的督查。针对金融、房地产、医疗等热点问题,我们主动走访联席会议相关单位,加强工作的协调沟通,其中,多次配合住建局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及时遏制房地产领域的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协调金融局开展对“清远货款网”门店的专项检查,净化金融市场。三是行业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如住建局建立清远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协调多个职能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执法,牵头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

  (五)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2019年9月,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支队和市律师协会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市直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清城区、清新区的法律咨询服务市场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联合检查,有力净化了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2020年,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度全市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全系统开展无照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保护合法经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阶段性成效。据统计,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8296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6182户次,引导办照615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告诫书共580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52户;开展无照经营集中宣传5次,印制、派发《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宣传资料近20000份,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企业信用公示为基本抓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惩戒为基本约束,加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无证经营、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有效净化法律咨询服务市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此函。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联系人:林洁靖, 联系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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