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七届会议第2021005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5-21

市发展改革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会议《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021005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于2019年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由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召集人,由市有关部门、省属驻清有关单位组成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覆盖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的34个部门,构建高效的部门联合监管体系,为有效推动形成各部门平等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务实高效的“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于2021年1月26日发布,便于联合检查的实施,有效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强化工作部署,细化抽查事项清单。

  我局结合我市实际,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保障,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同时,我局编制了《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抽查清单共涉及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的29个部门,覆盖409项检查事项;印发了《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清单共有35个联合抽查领域、74个抽查事项,每个抽查事项均明确了检查对象、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基本实现市场监管检查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

  (三)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我局结合我市监管工作实际,统筹制定了《清远市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与《清远市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计划分别涉及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的31个部门,共计241项抽查任务,确保了我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全覆盖,初步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有效提高监管公平性。据统计,2020年,全市各部门共抽查企业 20121户,抽查率42.72%,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抽查全覆盖。

  (四)强化省级综合监管平台应用,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于2020年4月正式上线启用,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实施难题,为各级监管部门实施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了技术保障。我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搭建好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的组织架构,统一了“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建设,推动各部门运用该监管平台功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程电子化监管。截止至2020年底,全市有关单位在省级监管平台上共制定抽查事项清单206项,入库检查对象30.5万户、执法检查人员2580人,有效解决了各部门分头建设“两库”的问题,实现“两库”的规范统一。

  (五)强化部门联合抽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我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制定了《2020年度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与《2021年度清远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计划分别涉及多个部门共计42项项目,抽查领域覆盖燃气、交通运输、危化品、房地产、学校等多个行业,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了监管效能。据统计,截止到2020年底,全市部门联合抽查企业1601户,抽查率3.4%,初步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的工作目标。

  (六)强化抽查结果运用,构建部门共治格局。

  全市各级监管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信用清远、单位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抽查结果,对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主体遵规守法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同时,由我局牵头联合市发改委、市文明办等28部门签署了《清远市关于落实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将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推送至各有关部门,依法在全市范围内对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实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让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形成部门共治,强化抽查检查结果的运用 。

  (七)强化信用信息公示,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公示并归集记载在企业名下构成的企业信息是实施信用监管、协同监管的基础,其中包括企业年报公示信息与政府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我局树立抓归集公示企业信息就是推动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抓归集公示企业信息就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理念,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统一归集公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和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充分发挥其“一网归集、三方使用”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更好地满足企业积累信用、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政府部门实施信用监管的需要。我局坚持“公示即监管”的理念,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督导通报等方式,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及时将企业公示的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让社会公众可以全方位了解企业的信用及经营状况,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为实施信用监管提供支撑。同时,我局依法将违反规定的失信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截止到今年5月17 日,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27170户次(其中因年报信息弄虚做假、隐瞒真实情况被列入的有1098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098户次,已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进行公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统筹检查方式相近的各类抽查任务,强化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监管。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持续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及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聚焦信用监管与双随机抽查的统筹运用,提高信用监管靶向性、精准度,稳步推进综合监管、智慧监管,进一步改善我市营商环境。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陈昕璇;电话:386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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