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七届会议第2021028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6-09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我局对政协七届会议提案《关于帮扶我市民营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民营经济振兴的建议》(第20210288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民建清远市支部委员会在提案中提出了多项促进我市民营经济振兴的建议,涉及我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标准化政策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建设实施、知识产权培育指导和保护等职能。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多项措施积极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近年来,我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推动激发我市民营市场主体投资创业活力。2021年1-5月,全市新登记私营企业3731户、个体工商户16955户,同比分别增长19.2%和26.8%。截至5月底,全市期末实有私营企业45899户、个体工商户202242,同比分别增长13.1%和11.0%。5月25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提升企业开办便利服务水平的行动方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出了多项改革举措,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建成“全程网上办理为主,实体窗口办理为辅,终端自助办理为补充”的企业开办服务体系。

  (一)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一是全面实行投资领域“非禁即入”登记,对未纳入商事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市场主体,一律直接申请登记,对未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一律取消行政审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自主经营。二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除特殊行业经营、特殊用途房产外,申请人可采取自主承诺的方式申报办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免予提交房屋权属证明等有关申请材料,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松绑减负。

  (二)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一是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服务水平,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下建设完善企业开办专窗,整合商事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银行开户预约服务等环节,纳入专窗服务,并通过权限下放、窗口迁移,促进企业开办就近办。二是线上大力推进企业开办网上办,申请人可通过“广东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办理设立登记及后续业务,各级登记机关逐步将工作重心由实体窗口受理审查为主转向后台受理审查为主,及时办结网上申报。2021年5月,全市共有654户企业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成功办理设立登记,在同期新开办企业总数中的占比为84.2%,“网办率”大幅提升。三是依托全市新上线的广东省市场准入信息系统,有效提升了企业开办商事登记数据质量及服务效能,大力开发“政银通”企业开办全流程智能服务一体机,实现商事主体从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设立登记、纸质营业执照打印发放到银行预开户、公章刻制申请、税务新办纳税人套餐受理、银行精准授信等一站式的企业开办全流程自助服务,将企业开办服务延伸至工业园区、银行网点等,推进企业开办服务便民化。四是对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给予企业登记注册专人指导、申办过程“绿色通道”服务,做好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以及服务新产业新业态市场主体等发展。持续推进“个转企”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明晰产权结构、制定规范的公司章程、明确公司治理结构等,帮助民营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更多优质民营企业落户清远。

  二、加强信用监管,弘扬诚信理念,助推民营企业发展

  (一)强化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夯实信用监管基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统一归集公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和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充分发挥其“一网归集、三方使用”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更好地满足企业积累信用、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政府部门实施信用监管的需要,目前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归集全市26.3万户市场主体的涉企信息。坚持“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及时将企业公示的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让社会公众可以全方位了解企业的信用及经营状况,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为实施信用监管提供支撑。

  (二)强化信用约束 建立联合惩戒机制。通过投诉举报核查、双随机抽查检查等监管方式发现的违法失信企业,严格落实信用监管制度,实施信用约束,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对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牵头建立了跨部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让违法失信企业在办理商事主体登记业务、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业务中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据统计,到今年5月24日,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27198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098户次,已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进行公示,构建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机制。

  (三)强化审慎监管,积极引导企业修复信用。为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积极探索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出台《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清单(第一批)》,对市场主体发生的18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于罚款,推行柔性执法,提高行政监管效能,为我市市场主体营造包容审慎监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为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出台五大工作措施落实审慎异常名录管理,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满3年的,简化审核流程,实施“零见面”办理异常名录移出;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疫情期间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24日,共为522户次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实施信用修复。

  (四)弘扬诚信理念,助推企业发展。近年来,清远市局积极开展企业诚信创建活动,评选“诚信示范经营店”,树立典型,培育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助推企业发展。两年来,全市共评选出138户“诚信示范经营店”,并由市文明办统一进行表彰。同时,积极开展进企业诚信主题宣讲实践活动,在2020年7月14日,我局联合市文明办、市发改局在市华南863科技创新园举办2020年清远市诚信行业“共铸诚信,护航消费”主题宣讲实践活动,邀请30家企业参与,通过诚信宣讲、企业分享诚信经营经验和诚信经营承诺等活动,强化企业诚信理念,为清远营造放心消费的社会大环境。

  三、全面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企事业单位参与各级标准修订和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工作。2020年,全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7项,数量同比2019年增长68.8%;发布了12项地理标志产品系列清远市地方标准;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发布了首批清新蒲坑茶等4个农业品种生产技术规程;全市新建国家级标准化试点1个、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区)5个。其中,2020年6月24日发布的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2248—2020《乡村振兴 民宿服务规范》,我市广东国业九龙小镇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全程参加了该标准的编制工作;2020年11月,我市首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广东东新(佛冈)温泉开发公司聚龙湾天然温泉度假村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以优秀成绩通过了上级部门组织的终期考核验收,该试点项目通过构建实施标准体系,大力推行标准化管理,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加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条款规定,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不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2020年,全市企事业单位自我声明公开有效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594项,全市社会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6项。同时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每年年底均对本年度内我市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按不低于5%的比例实行抽查,2020年度随机抽查全市团体标准、企业标准33项,抽查比例6.4%。

  (三)推进《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标准化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印发了《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我市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和活动,建立先进标准体系的,给予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资助。2020年,全市21个单位的48个标准化项目获得清远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资助总额81万元,资助项目数量再创2016年该专项资金设立以来新高,其中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34个,我市参与各级标准研制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四、多措并举,提升民营企业产品质量整体水平

  (一)设立清远市政府质量奖,树立质量标杆。2020年4月1日,我市印发了《清远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目前我局正开展2021年度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通过设立政府质量奖,激励在本市质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和组织,引导本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发挥质量、标准和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提升我市总体质量水平。市政府质量奖将评选出不超过3家在清远市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质量管理水平优秀、自主创新能力强、品牌知名度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市同行业内领先地位的企业或组织以及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创新成果的企业或组织。市政府给予每家获奖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50万元。通过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树立清远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此外,我局积极发动企业申报更高等级的政府质量奖,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了2021年中国质量奖。

  (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方式,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通过清远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评选,组建清远市质量奖评选专家库,对参加专家库的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培训,推动更多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大力推广清远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落实品牌发展战略,引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发挥标杆示范作用。2020年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加快推进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企业建立以产品和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引导企业采用传播、促销、维护、管理、销售、公关等方式,着力打造规避同质化竞争、代表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品牌,提高企业的国内国际影响力。引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务实、创新、高效”等质量管理理念;采取开展“质量月”活动等方式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发挥标杆示范作用。鼓励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广东天弼陶瓷有限公司等企业质量负责人申请《广东省首席质量官培训证》,提升企业质量水平,并积极宣传企业先进质量文化,推广企业质量管理理念、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方法,发挥行业龙头企业“领头羊”作用。

  (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升。印发《清远市2021年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清远市口罩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对口罩等重点产品的调查摸底,深入分析产品的质量整体状况,指导企业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保障能力。

  五、扶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创新创造,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和转化运用,增强核心竞争力

  (一)积极推进《清远市推进专利工作实施办法》实施。《清远市推进专利工作实施办法》对专利授权给予资助,引导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申报国家和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扶持企业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2020年共下达资助和扶持资金760余万元,获扶持企业超过90%是民营企业。2020年全市民营企业专利授权3214件,占专利授权总量的93.62%。

  (二)落实《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清远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设立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签约12家商业银行,向11家企业发放专利质押贷款超过1.57亿元,向3家偿还完毕的企业贴息补助26.45万元。以上企业均为民营企业。

  (三)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一是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工作,通过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增挂“清远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牌子,建立本地知识产权专家库,指导清远高新区在天安智谷孵化园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广清工业园设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站,参与司法部门“清城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工作等措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2020年,我局向民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4宗,处理知识产权纠纷10宗,有效维护了企业的权益。二是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我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完成《关于共建清远市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机制备忘录》的签署,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落实《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有关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重罚重赔,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四)指导成立清远市知识产权协会。清远市知识产权协会的8位发起人中有6位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包括广东泰强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容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齐力合成革有限公司等,现有会员80%以上是民营企业。清远市知识产权协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搭建了顺畅的信息交流通道。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营商环境优化、抓好安全风险防范、抓好质量提升行动、抓好公平竞争秩序建设,切实履职尽责,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此致函。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

  (联系人:韦康竞,联系电话:386483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