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主动公开〕
清市监函〔2019〕37号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我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关于发展清远旅游业要重视短平快的建议》(第20190214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旅游景区的价格主要包括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形式。作为价格监督管理部门,为增进民生福祉,维护清远良好旅游形象,一直重视对旅游景区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重点对旅游景区经营者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执行明码标价、涉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接受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作用,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访、来信及网络等价格举报投诉。2018年度,全市共受理群众来电(12345热线)、来访、来信及网络等价格举报咨询1275宗,其中价格政策咨询101宗,举报投诉案件1174宗。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积极解决合理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我局将继续强化旅游景区经营者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受理工作,保护景区消费者合法权益。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
(联系人:王俊慧,电话:3380753)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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