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工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市工商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7-02-10

2016年,清远市工商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各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提高了工商部门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网站、官方微信、微博、新闻媒体、全市工商系统办事大厅政务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网站今年累计发布信息460条,通过微信发布信息74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312条(其中原创154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举行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11份。

二、主要做法

(一)做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努力满足群众日益便捷化、多渠道的获取信息的需求。

1.加强工商网站的建设。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要求,在对现行的外网进行了全面改版后,进一步完善网站管理机制,安排有专人负责网站技术维护和日常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按照要求定期通过网站发布信息。据统计,今年我局在政务外网共发布动态信息460条,发布工商公告14条,并全面更新了办事指南信息。目前,市工商局各项重点工作均可通过工商局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

2.加强微信微博的维护。我局于2015年开通政务微信。在开通微信服务号后,于2016年增加了微信服务号订制功能,可以通过微信查询涉及工商管理相关业务问题解答、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等,还可以通过工商微信预约登记服务。在做好微信维护同时,继续做好微博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全年共发布微博信息312条,发布原创信息154条。

3.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全国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的建设要求,认真做好2015年度企业、个体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截至6月30日,全市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为87.75%、87.37%、98.16%,分别居全省第13、9、3名。

4.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率先全市各部门制定《清远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意见》,确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成对全市1%的企业(279户)的即时公示信息抽查,将“失联”及公示信息虚假的40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对全市3%的企业(68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4户)和个体户(3176户)2015年度年报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并在市区、英德、连州试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报信息进行审计,将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及“失联”的428户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载入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开。

5.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年12月30日,市工商局在工商局16楼会议室召开清远市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商事主体2015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情况。另外,我局第季度都根据工作实际,确实重点新闻宣传线索,并报市委宣传部和市媒体,方便媒体报导我局工作情况。

6.发放“红盾电子标识”。企业获得“红盾电子标识”后,社会公众在访问企业网站或进行网购时,可通过点击加挂在网页上的“红盾电子标识”,查看到该网站(网店)所属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基本信息及当前的登记状态。目前已发放“红盾电子标识”88个。

(二)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为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1.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局于2015制定了《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确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公开程序等内容。2016年,我局又制定了《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2.优化窗口服务质量根据新公布的《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及工作需要,制定查询窗口登记档案查询指南,更新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工作规范和流程,并及时在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外网公布,让群众及时了解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根据商改后群众咨询、查询、复制信息业务量大增的现状,我局及时加强了对窗口的人员和设备的配置,努力减少群众排除等候时间,提高信息公示效率。

2.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为进一步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单位实际,还制定了《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并成立了由纪检组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奖惩追责等相关事项进行明确,重点加强对不公开、不及时公开、滥收费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的监督惩罚力度,确保各级工商部门依法依规公示信息。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虽然我局按照要求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与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改进公开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根据企业和群众的信息需求,结合商事登记改革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工商局政务网站、微信服务号等的建设和维护,丰富群众办事方式。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配备,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确实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

(二)认真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继续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做好2016年度年报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填报年报信息,切实做好新增社保、统计事项后的年报公示工作。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现工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实现工商机关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100%。

(三)有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对照《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标准文书,使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依法依规办理,有效满足申请人在生产、生活和科研方面的信息需要。

 

 

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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