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以下企业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发证、延续、变更(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食品生产许可信息(2021年9月)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 30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