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0-2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结合《清远市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10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建华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处以上干部、局机关四级调研员、各科室负责人及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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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曾庆中带头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黎建华指出,新《安全生产法》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事故发生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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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建华对下一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强调四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理念;二是要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三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一岗双责”、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四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监管水平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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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在10月28日召开的清远市2021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形势分析会上,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黄毓峰再次组织参会人员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也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纳入11月份党小组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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