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清远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警示:大学生消费要理性 防范风险懂维权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4-20

    “五一”长假即将到来,这是疫情防控措施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的首个“黄金周”。逐渐恢复开放的大学校园又将展现新的消费活力,持续释放大学生消费市场潜力。仅我市省职教城现就入驻了10所本科和高职院校,在校师生达12万人。面对容量如此庞大的大学生消费群体,为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大学生消费权益,清远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向大学生消费者们发出如下消费警示:

    一、树立正确价值观,培养理性消费意识

    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全面客观地认识自己,接受自己,不要将精神需求过度寄托于物质上,不被社会上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形式主义等错误价值观影响,克服从众、攀比、虚荣等心理。一方面,要厘清自己的消费需求,购买商品和服务要以“适用”为主,可根据使用的必要性、频率、次数等确定是否需要购买,不盲目攀比,不追求“人有我有”、超高配置、豪华包装,避免铺张浪费,践行“绿色”消费观念。另一方面,要认识自己的消费能力,消费要“适度”和“量入为出”,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制定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避免超前消费,培养良好消费习惯。

    二、学习科学消费知识,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大学生要掌握一些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技巧,一是消费前要了解“货比三家”,不盲目听信网红和广告宣传。要对比不同商家提供的商品的价格、用途、性能、售后服务等,或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再结合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减小信息差导致的“吃亏”;二是选择商家重资质,尽量签订书面合同。要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经营状态稳定的商家,并尽量和商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购买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数量、支付方式和退款条件等。尤其在购买数码产品、医疗美容、“驾照”“考研”考编”培训服务等消费支出较高的商品和服务时,更要注重合同的签订,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三是消费后要向商家索取消费凭证。在实体店消费时,要向经营者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和服务单据;网络购物时,要主动保留所购商品的网页截图、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信息,以便在有维权之需时作为证据使用。

    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不良“校园”贷

    随着大学生的消费需求和信贷需求日益高涨,有超前消费需求的大学生倾向于办理信用卡或“校园贷”等网络信贷业务。但当前“校园贷”市场还存在严重隐患,一些不良校园贷”绝非宣传中的“零门槛、无利息、秒放款”那么简单,其背后隐藏着各种陷阱和骗局。对此,大学生要考虑实际消费需求,切勿盲目跟风办理。首先,要学习金融理财知识。充分了解信用卡相关知识,熟悉常见的金融产品服务类型及其相关法规政策,了解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其次,要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以及验证码等重要个人信息,不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也不轻易向他人透露家庭住址、宿舍地址、父母联系电话等。再者,如果确需申请贷款的,要找正规银行机构贷款。建议先和父母沟通,认真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贷款前要核查该机构是否有相关部门批准的资质证明,还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明确贷款的额度、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最后,要及时还款,珍视个人信用。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足额还款,勿因逾期不还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四、提高消费维权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大学新生要多学习和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维权知识,了解作为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如果发生消费纠纷,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可与商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有关消协组织进行投诉。同时,要对高利贷、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有基本的认定,在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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