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做好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质发〔2022〕7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是广东省政府在质量管理领域授予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最高奖项,通过质量奖的标杆引领作用,能够极大地增强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质量意识,激励更多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在质量上追求卓越,促进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推动建设质量强市。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宣传和指导。
二、广泛动员。第七届省政府质量奖在奖项设置、评选范围等方面都做出了新的调整,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本区域各行业各领域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组织和有典范作用的个人参评省政府质量奖。鼓励引导“独角兽”“小巨人”企业、市扶优计划试点企业、新兴产业中的优秀中小企业以及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保障产业链稳定的先进典型组织和个人参评。
三、认真组织。第七届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程序多、过程严谨,各地要认真组织本辖区优秀组织和个人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参考以下时间节点,组织申报。
1.申报单位内部公示。(建议完成时间:3月20日前)
2.申报单位制作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U盘一份)报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建议完成时间:4月1日前)
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核对申报材料后,报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纸质材料一式三份、U盘一份)。(建议完成时间:4月2日前)
4.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电子文本(邮件题目为参评类别+所在市+参评组织名称或参评人+联系人+手机号码)发到评委会秘书处邮箱(gdsjj_zlfzc@gd.gov.cn)。(建议完成时间:4月2日前)
5.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建议完成时间:4月10日前)
6.市市场监管局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单位进行公示,并将拟公示的申请人名单电子文档抄送一份至评委会秘书处。(建议完成时间:4月20日前)
7.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建议完成时间:4月25日前)
8.市市场监管局将申报资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U盘一份)报送评委会秘书处。(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四、严守纪律。省政府质量奖的评选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和“自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增加任何组织和个人负担,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各地严禁借组织申报之机牟取任何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申报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邵忠良、钟嘉桐
联系电话:3360615、3377324
材料提交电子邮箱:gdsjj_zlfzc@gd.gov.cn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3号
邮政编码:511500
附件:1.广东省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做好第七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清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