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便民措施的公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3-29

  清远市法律援助处结合的实际,为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在临街一层设立便民窗口,划分功能区域,配备窗口服务一系列设施,具体如下:

  一、在清远市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一楼临街设置服务大厅。

  二、在服务大厅附近路口设置方向导示牌。

  三、设置工作时间标示牌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电话。

  四、设置咨询区域、受理区域、公共区域。公共区域与咨询、受理区域有效隔离。

  五、设置私密接待室,方便私密案件群众的咨询。

   六、提供办事所需的文具,方便群众填写申请。

  七、设置工作服务牌,方便群众了解值班人员。

  八、设置援务公开栏,方便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相关内容。

  九、配备宣传栏、滚动发布各类信息的电子屏及资料架。

  十、配备挂钟、应急药箱。

  十一、提供免费WIFI。

  十二、配备群众等候的连座靠椅、饮水机(配一次性杯)。

  十三、提供办事指南、相关格式文书表格及填写范本。

  十四、提供服务对象使用的书写台凳、文具。

  十五、设置含有残疾人配套设施的独立卫生间。

  十六、设置分区标识、卫生间指引标识。

  十七、设置无障碍通道。

  十八、配置一名志愿者引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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