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根据省普法办工作要求和市委普法办印发的《2021年清远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着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要求,着力打造清远法治文化品牌。中共清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清远市委普法办、清远市司法局拟举办清远市第三届法治文化节活动。
一、主题内容
献礼建党百年。结合清远本土文化,传承弘扬红色文化教育,依法保护绿色旅游资源,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成效,民法典对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的深刻影响,弘扬宪法精神,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作品形式
(一)学生组:创意书法作品、绘画作品、剪纸(刻纸)作品;
(二)成人组/单位组:创意视频作品(含动漫动画、微视频、微电影)、法治语言类剧本(含小品、话剧、相声、童话剧)、法治史料主题征文等具有法治元素的艺术作品。
三、时间安排
2021年4-12月。具体是:
(一)活动部署阶段(4-8月)。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面向全市征集法治文化作品。
(二)作品评选阶段(9月—10月)。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对全市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以上入围作品均集中在“清远司法”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展播并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得分占总分的30%,评委评分占总分的70%。
(三)精品展示、展播、展演阶段(11月-12月)。获得最佳精品的作品将在今年“12·4”国家宪法周暨清远市第三届法治文化节上进行颁奖和展示展播展演。
四、活动组织
(一)征集汇总及评选实施
中共清远市委普法办公室、市司法局负责征集、汇总、组织评选等相关工作。协办单位负责配合主办单位各项具体实施工作。
(二)奖项设置及版权说明
1.活动将设“十佳法治文艺精品”和“优秀法治文化精品”若干,并对获奖单位和获奖者颁发奖杯、奖品和证书。
2.提交报送的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请注明作品为个人原创还是单位原创),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五、报送细则
(一)书画:均以实物和电子版(jpg格式2M以上)形式于9月20日前报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绘画画种不限,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4开(40cm×60cm)。全部作品背面贴上标签(作品标题、作品类型、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二)创意剪纸(刻纸):均以实物和电子版(jpg格式2M以上)形式于9月20日前报送。创意剪纸(刻纸)平面或立体均可,作品贴在8开卡纸上。
(三)创意视频作品:均以视频mp4格式于9月20日前报送。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为30秒、1分钟、5分钟、10分钟四类均可,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为1分钟-3分钟;微电影作品要求时长为10分钟—15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
(四)小品、话剧、相声、童话剧:作品剧本稿件(word格式)于9月20日前报送,附带成品拍摄视频以电子版刻录光盘或U盘一起报送,DV机和手机拍摄均可,建议用三角架拍摄,mp4格式,画面和声音质量清断。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参赛作品需为2020-2021年创作。
(五)法治史料主题征文:作品(word格式)于9月20日前报送。讲述并展示建党100周年来和法治相关的珍贵文物、档案史料、人物故事、奋斗历程,反映时代变迁、法治进程。史实准确,有据可考;文字严谨,语言流畅,并配发相关史料图片和图片说明,字数在5000字以内。
请各地、各单位及个人严格按照报送细则内容和时间要求报送,每个作品电子版文件名需备注作品类型、标题和姓名,详细填写报送名单(附150字以内的简介)。报送名单样式见附件。
邮箱:qypfb3369917@163.com。(邮件标题备注:XXX县(市、区)报送法治文化作品名单或XXX单位(XXX个人)报送法治文化作品名单)。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6号清远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