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因学校或个人原因暂未取得毕业证书且无法在7月4日前网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应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具体材料如下:1.《延期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考试地点,延期申请理由,承诺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日期,申请书内容可以打印,但必须手写签名、日期);2.本人学信网学籍档案查询结果截图;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上述材料扫描并打包成压缩文件,以“本人姓名+手机+延期申请书”作为邮件名称发送至我局电子邮箱。
此外,7月5日后领取毕业证的申请人,应登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如系统已关闭,请提前联系我局工作人员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我局现场审核。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66号市司法局908室。
联系电话:0763-336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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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司法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