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有效途径。根据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农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农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推荐工作,经申报审核,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决定推荐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东门社区等18个村(社区)为2022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4日至7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个人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清城区连江路66号清远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联系电话:0763—336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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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司法局
2022年7月4日
2022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