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司法局

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活动公告(2023年3月份)

来源:清远司法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2-28

  为拓宽群众的表达途径、畅听民意,及时了解和及时、高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我局已恢复开展清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活动,现将2023年3月份的值班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

  二、接待地点

  清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领导干部接待窗口(清远市新城连江路66号)。

  三、接待受理的范围

  01.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

  02.听取疫情期间办理相关业务的改进性措施。

  03.解答或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咨询。

  04.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事项申办材料。

  05.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投诉。

  四、注意事项

  请被接待人于本中心一楼领导干部接待窗口登记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等候接待。也可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上电话预约,联系电话:0763-3364604。

  请被接待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书面材料。

  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请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直接提出,不属接待范围。


  附:清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日2023年3月份值班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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