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遴选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建设项目代理机构,项目预算:约人民币83.2万元。
二、遴选结果信息
截至2024年5月10日,共有4家公司提交项目代理文件资料。经评审、审核等程序研究决定,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建设项目代理机构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5月28日至5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项目代理机构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如在上述公告期内无有效质疑,项目代理机构在公告期满后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否则作为放弃项目代理处理。
联系电话:0763-3362613
清远市司法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