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听证目录》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
现将《清远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具体程序按照《清远市司法局行政决策制度》、《清远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和《清远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执行过程中需调整目录,请向局办公室反馈。
清远市司法局
2015年11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清远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印发
清远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系统内部听证 |
社会听证 |
1 |
贯彻落实上级机关重要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较大调整的实施意见和措施的 |
是 |
否 |
2 |
制定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 |
是 |
是 |
3 |
其他依法需要进行集体讨论,并要求进行社会公众听证的重大司法行政决策事项 |
是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