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群众的表达途径、畅听民意,及时了解和及时、高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我局已恢复开展清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活动,现将2021年1月份的值班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
二、接待地点
清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领导干部接待窗口(清远市新城连江路66号)。
三、接待受理的范围
01.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
02.听取疫情期间办理相关业务的改进性措施。
03.解答或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咨询。
04.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事项申办材料。
05.接收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投诉。
四、注意事项
请被接待人于本中心一楼领导干部接待窗口登记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等候接待。也可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上电话预约,联系电话:0763-3364604。
请被接待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书面材料。
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请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直接提出,不属接待范围。
附:清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日2021年1月份值班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