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法律援助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清远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处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7月30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处向清远市法律援助处汇报了2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由于这2件法律援助案件的案情比较复杂,市法律援助处决定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处进行指导,并给残疾人送上法律援助慰问物品和宣传咨询。
8月4日,清远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处一行3人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处了解残疾人案件分别是借款纠纷和抚养费纠纷,会见了案件的受援人,给受援人做了谈话笔录,询问了受援人的诉讼请求,市法律援助处领导给受援人解答了案件的疑难问题,并与案件承办律师商讨了如何办理好案件,为困难残疾人争取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
今后,清远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将继续为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