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远 普 法 简 报

来源:清远司法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0-01-11

 

 

 

 

第十期

 

清远市普法办编                    2009105

 

编者按:“五五”普法启动以来,连南瑶族自治县创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客观、深入地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很好的对策和建议,现予照录,希望能对各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一些启发。

 

 

连南瑶族自治县“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

 

一、工作基本情况

 自“五五”普法启动以来,连南瑶族自治县严格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自治县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把全民普法渗透到全县各行各业和各个领域,着重抓了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有条不紊,扎实抓好普法的常规工作。常规工作是每个年度普法工作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不可缺少和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因此,三年多来,我们在普法常规工作上,主要围绕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年检登记和学法考试等方面的内容,深入细致地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首先,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建议县委并督促各镇和县属机关各部门,对普法领导小组已变动了的成员作出相应的调整充实,从而,确保全县普法工作人员到位、机构健全,有效地建立和完善了组织保障和工作运行机制。其次,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法工作年度计划。每年初,我们都通过对上年普法工作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普法部门的要求,结合自治县的实际,制订并下发全县普法工作意见,明确当年全县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对象和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普法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再次,抓好学法登记本的年检工作。每年利用23个月的时间,对全县干部职工上年学法以及登记本的情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使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工作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第四,抓好干部职工的学法考试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参与和管理社会各项事务的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我们始终坚持不懈地抓好一年一度的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工作。据统计,三年来,每年参加考试的干部职工都占应参加人数的98%以上,合格率100%,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治安重点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06年下半年以来,我县大麦山、三排两镇辖区内接连不断地发生了一系列恶势力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拦路抢劫、盗抢和破坏电力设施等治安案件,给当地的生产、生活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被县列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地区。20074月份,县委县政府作出专门部署,要求县普法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检察院等12个部门迅速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及时进驻这些地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全面的治安整治。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调查摸底工作,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不断提高,增强了法制观念和群防群治的能力。此外,还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抓捕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及依据。这次治安重点地区整治活动,公安机关在两镇辖区内共抓捕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0多人,打掉盗窃团伙214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当地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治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扼制,还当地一个正常、有序、稳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三月份以来,我县三排中学相继发生了学生家长纠集社会人员闯入学校辱骂教师和社会不良青年进入校园用刀砍伤校长的恶性事件,直接危及到教师的人身和生命安全,造成教师害怕到学校教书,学生无心上学等惶恐不安的局面,极大地阻碍和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秩序,性质相当严重,后果不堪设想。上述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指示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被砍伤的校长进行慰问以及做好师生的安抚与稳定工作;另一方面又从县综治办、普法办、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队,于六月初开始,进驻三排镇三排中学、连水、东芒等村委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通过历时二个多月的努力,已基本按要求完成了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关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组织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提高了三排中学师生及周边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群防群治和坚决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学校秩序正常的能力和信心;二是通过入户走访和帮教工作,使15位“问题学生”充分认识自己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了今后努力做个好学生、好孩子的保证。同时,与学生家长达成共识,表示愿意与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共同筑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防线,使之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三是通过充分调查取证,公安局机关于 428,对“3·30”家长到校闹事事件的肇事者唐哥、唐三作出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理。与此同时,于 4254·23”砍伤校长嫌疑人唐智佳实行刑事拘留,并以故意杀人罪立案,于 429对其实行逮捕;四是截止八月中旬为止,三排镇治安重点地区刑事立案49宗,侦破29宗,抓捕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0人;治安立案19起,已查处16起,查处违法人员16人。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与打击并举,使当地的社会治安状况尤其是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较好地维护了学校的教学秩序。

(三)创新形式,注重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效性。普法教育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而创新普法工作教育形式则是提高法制宣传效果的有效途径。因此,三年多来,我们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适合自治县普法教育工作的新形式,着重在如何取得法制宣传工作实际效果上下功夫,通过不懈的努力,已初步摸索出符合本县实际的普法教育工作形式。一是针对少数民族边远山区、石灰岩地区和高寒山区治安问题较为凸显这一状况,在大麦山镇上洞村、三排镇蜈蚣田村、东芒村、大坪镇大古坳等村开辟了固定的法制宣传专栏,分门别类、定期出版,及时向当地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效地消除了农村普法工作中的死角和盲点。二是通过对我县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和犯罪呈低龄化状况的调查分析,把学校、家庭、社会三者有机结合起来,适时地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教育活动。一方面以倡议书的形式,印发《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热切希望全县学生家长迅速行动起来,以全新的姿态投入到关心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教育活动中去,要在关心他们学习、生活的同时,注重他们的行为习惯和行为规范,要培养他们从小养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发现有不良行为和倾向要及时给予制止。同时,也要求学生家长与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构筑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道道防线,使青少年朝着健康、有益、向上的方面发展,长大后真正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另一方面又由县普法办、县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团县委、县妇联、县交警大队等单位组成法制宣讲团,分赴治安重点地区的大麦山中学、大麦山中心小学、上洞小学、白芒小学、三排中学、大坪中学以及连顺高级中学、顺德小学等学校举办“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知法守法小公民”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法制宣传图片展览”等,通过以案说法和分析点评,使中小学生深受启迪,得到了学校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四)部门联动,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稳健有序开展。普法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异常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因此,“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镇各部门都能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普法部门,齐抓共管,在部门法和专业法等方面的宣传上做了大量和富有成效的工作,扩大了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据统计,三年多来,全县共宣传普及近40个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如计生部门与各镇紧密配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推广、普及以及宣传资料进万家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还投入大量资金在全县各行政村、中心镇建立了计生宣传栏、永久性标语、广告牌、宣传长廊等,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县交通交警部门通过出动宣传车、上街设点咨询、播放影像资料、派发宣传品等形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有效提高了公民的交通意识,无牌无证车辆大大减少,交通肇事案件逐年下降;卫生部门通过组织实施和强化《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较好地维护了全县的卫生工作秩序,三年多来,无发生重大医疗事故、重大疫情及食物中毒、食品污染和农药中毒等事故;劳动部门通过重点宣传和组织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县劳动秩序稳定;县民政部门会同各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村级换届这一契机,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汉村瑶寨,向村民广泛宣传《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全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和依期圆满完成;林业部门通过对《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封山育林条例》的重点宣传和组织实施,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和维护了林区的秩序,据统计,去年全县森林覆盖率已由原来的79.9%上升到80.4%。此外,各普法相关部门还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注重抓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其它法定日的法制宣传活动,电台、广播、新闻、报刊、网络等媒体也充分发挥传媒作用,及时准确地搜集和报道普法工作的相关情况与信息,全县上下初步形成了全民普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了“五五”普法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回顾三年多来的普法工作实践,我县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五五”普法启动以来的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上认识不足。普法教育“三无”现象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所谓“三无”是指无专职普法队伍、无专门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当前我县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靠镇一级司法所与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一些领导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一种应付状态。

(二)经费上保障不力。大部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很多地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有的虽然能列入财政预算,但仅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头支票”。镇一级的普法费用靠领导临时审批,造成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于没有经费而难以开展。

(三)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存在“四难”。一是人员难集中。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发生转变,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很少。另外,常年有农民外出打工,无法集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二是时间难安排。农民时间为个人自由掌握,且农村生产劳动的季节性比较强,农忙时,农民早出晚归在田里忙耕种;农闲时,又要外出打工,做生意挣钱,很少有空闲时间坐下来学习,因而普法的时间难以安排。三是内容难以理解。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难以理解,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四是效果难以体现。由于农村普法存在以上诸多原因,因此,尽管各级、各部门做了许多工作,农村普法还是难以取得明显效果。

(四)学法用法脱节、执法不公的不良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在农村调查时了解到,一些农民不是不想学法,面是觉得学法没用;不是对学法没兴趣,面是对法律没信心。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造成部分农民认为法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回事,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

解决当前我县农村普法宣传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营造一个良好的普法氛围。开展普法教育,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要营造这样的氛围,需要普法部门开动脑筋想办法,引导鼓励满足农民的学法愿望。开展普法教育,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调动农村广大群众的学法热情,变被动为主动。同时要把普法与遵纪守法光荣户、文明户、先进个人评比结合起来,让农民充分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增强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要以部门为依托,适时组织开展有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新格局,不断掀起普法高潮,烘托出一个浓厚、强烈的普法氛围。

(二)突出两个普法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对象。着重抓好镇干部、执法人员、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以及农村中小学校师生的学法用法。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组织学习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使这些法律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组织普法专业人员,编写法律宣传提纲,结合当地的突出问题进行以案说法,深入到各镇各村进行重点宣传,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有效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围绕三个普法中心。一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普法教育。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维护稳定为重点,为农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围绕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目标开展普法教育。要积极探索“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的途径和方法,促进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围绕普法总目标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科学的目标管理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的各项指标要科学量化,明确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单位、个人的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

(四)运用四个普法载体。一是利用培训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利用广播电视开展普法宣传。广播电视的普及,为农村的法制教育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宣传空间,农民每天都能直观地看到法治节目,感受也深刻。各级广播电视台(站)要开辟法制专题或专栏,选择本地的案例以案说法,吸引农民观看,从而达到自然直观的教育效果。三是利用各类专栏、板报开展普法教育。农村的专栏、板报贴近群众,容易为群众所接受。要针对农村普法教育面广、量大的特点,采取以图释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在各类专栏和板报上宣传,增强农民学法的趣味性、真实性。同时,针对所发生的案例,逐个进行分析,或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通俗易懂,让人一目了然,一看就知。在专栏和板报上进行普法宣传,还应将群众中的倾向性、苗头性、群众性矛盾与案例说法结合起来,以事论法、以案讲法,让群众看得明白。四是通过其它载体进行普法教育。如充分利用党校、婚育学校以及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运程教育专用设备开展普法教育等。

(五)利用五种普法形式。一是建立法律图书室。报刊、书籍是开展普法教育的基础。建立村级法律图书室,有必要的法律书籍,村民可以自学,用时也可以查找。从目前农村的现状看,村有图书室的不多,这种状况应当改变。二编写和发放法律书籍,送法(书)下乡。一方面集中将普法教材、资料送到农户,这种形式应与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部门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编写常用法律手册,便于农民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写的手册应发放到各村法律图书室,没有图书室的村,发放到村党支部活动室。三是开展家庭学法活动。通过开展母子(女)同学法、父子(女)同学法、夫妻同学法、邻里之间同学法等活动,做到自行学法与共同学法相结合、家庭学法与社会学法相结合、集中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推动普法教育全面发展。四是开展学法竞赛、评比活动。通过开展学法竞赛,组织不同类型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测试、评比活动,调动干部群众的学法热情,变被动为主动,巩固学习成果。五是举办法制文艺演出。可以组织法制文艺宣传队,以群众喜闻乐见、寓法于戏的形式,推动村民学法用法。

(六)抓好六项普法培训。一是抓好基层领导干部普法培训。党委中心组学法要定时,坚持干部带头,树立榜样。领导干部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把老百姓的事办好办实。二是抓好村“两委”干部普法培训。农村各级组织在普法和依法治理中首先应当从“自律”开始,模范地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然后才是法律的推广者。村干部要做好各项工作,必须有一定的法律知识。通过法律培训。增强基层干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及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才能够带领群众抓好民主法治建设。三是抓好党员普法培训。保持党员先进性,就必须模范地遵守法律。党员的普法培训,可以通过党员学习活动日或党支部会议,组织党员学习法律,这样接受面大,普及性强。四是抓好农村法制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的普法培训。法制宣传员在村里负责普法宣传工作,人民调解员在村里负责矛盾纠纷的调解,他们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才能更好地胜任工作。因此,县、镇两级应当把对他们的培训放在重要位置。五是抓好农村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普法培训,促进农村企业依法经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六是抓好科技示范户和致富能手的培训,带动广大农户发展经济,依法勤劳致富。

 

 

 

 

 

 

 

 

 

 

报:省普法办公室,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市普法办成员单位各成员,

各新闻媒体。

发:各县(市、区)普法办,市直及(驻清)各单位。

   (共印150份,存档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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