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欠薪 两天解决

来源:清远司法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1-11-24

 

一年欠薪  两天解决

 

2011 721 上午,江西籍民工黄有能等5人来到佛冈县迳头司法所,投诉佛冈县弘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

迳头司法所工作人员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经查,佛冈县弘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拖欠黄有能等工人工资至今长达一年多时间。当日上午,迳头司法所组织佛冈顺亚纺织染整有限公司代表严XX、周XX (工程发包方)、佛冈县弘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徐XX(工程承建方)、 班组工人等代表三方进行现场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向三方代表宣传了《人民调解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关规定,明确指出工程发包方佛冈顺亚纺织染整有限公司在工厂承建方即佛冈县弘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无力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下,有义务先行垫付工人工资。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三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佛冈顺亚纺织染整有限公司代佛冈县弘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人工资,然后在佛冈县弘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中扣除。21日下午,佛冈县弘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徐XX写下委托书,佛冈顺亚纺织染整有限公司代为支付了工人工资共141351元。

第二天上午,黄有能又提出其与佛冈县弘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另一宗合同纠纷问题,要求结算工程量,发放工人工资。迳头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对黄有能等人所做的工程量进行了核算,并结算出工程工资。当日下午,由佛冈县弘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徐XX写下委托书,佛冈顺亚纺织染整有限公司代为支付了工人工资96828元。短短的两天时间,迳头镇司法所就快速办理了两宗工人欠薪案件,为黄有能等民工讨回工资近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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