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21日,省法制办社会法制处处长林楚炎同志、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刘冬梅同志等一行5人到清远开展《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4月20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到达清远,在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华,局副调研员张艳芬等同志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我市拟建设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清远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调研组对我市多功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4月21日上午,在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的座谈会。会议由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张艳芬同志主持,我市清城区、清新区、英德市司法局以及市直负责普法工作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座谈。会上,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华同志汇报了我市近几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修改建议;县(市)司法局及市直有关单位汇报了本地本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情况,并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修改建议。省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各地各单位的汇报和建议,并表示会认真考虑各地各单位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的修改建议,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