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司法局

清远市司法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2-24

  2月24日,市司法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局党组书记杨越主持专题学习研讨并作总结,与会人员结合学习体会、联系实际工作,开展交流研讨,局四级以上调研员和各科室(处)、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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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内容。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八届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严格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为清远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高屋建瓴、思想深刻,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进一步阐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篇章,为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系统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常学常新、常新常学,全面推进法治清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紧密结合依法治市工作实际,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要求,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普法工作内容,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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